堅守那按照使徒教訓可信靠的話,好能用健康的教訓勸勉人,又能使那些反對的人知罪自責(提多書一章九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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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出版』是一個『專特性』或『一般性』的項目?

『對《主恢復中的文字工作》的分析和回應』一文,引用李常受弟兄在『 召會生活的專特性、普遍性、和實行性 』(中文尚未出書)一書中的交通,提出一些導誤的問題。在該書中,李弟兄對『專特性、普遍性、和實行性』三辭的定義如下:

  1. 召會生活的專特性乃是『那信仰』,就是構成基督徒彼此交通之基礎的重要真理。『信仰』在這裏,不是指我們相信的行動(羅五1;弗二8;來十一1),而是指我們相信的對象(多一4;啟十四12;提後四7)。

    羅五1:所以,我們既本於信得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對神有了和平。

    弗二8:你們得救是靠著恩典,藉著信;這並不是出於你們,乃是神的恩賜。

    來十一1:信就是所望之事的質實,是未見之事的確證。

    多一4:寫信給照著共同的信仰,作我真孩子的提多:願恩典與平安,從父神和我們的救主基督耶穌歸與你。

    啟十四12:聖徒的忍耐就是在此,他們是守神的誡命,並守對耶穌之信仰的。

    提後四7: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賽程我已經跑盡了,當守的信仰我已經守住了。

    召會生活的專特性乃是『那信仰』。在新約中,信仰一辭有兩個不同的意義。首先,它是指相信的行動。(羅五1;弗二8;來十一1。)我們信入主耶穌,這是相信的行動。這是信仰一辭的主觀意義。信仰一辭還有第二個意義,也就是客觀的意義。在這一面的意義上,信仰是指我們相信的事物,我們相信的對象,和我們所信的。(多一4;啟十四12;提後四7。)因此,當我們說召會生活的專特性是那信仰時,我們乃是說到我們所相信的事物。這就是我們所稱的基督徒信仰。作為基督徒,我們有獨特的信仰。

    …因此,信仰是獨特,專特,且特別的。因此,在召會生活中,只有一件事是專特或特別的,就是『那信仰』,也就是我們基督徒的信仰,包括我們所信的聖經、神、基督、基督的工作、救贖、和召會。(譯自『召會生活的專特性、普遍性、和實行性』,中文尚未出書。)

  2. 對於許多其他的事,那些在得救信仰以外的事,我們需要操練保羅在羅馬書十四,十五章裏,所題到的『普遍性』;在交通裏接納那些在與基本信仰無關的事上,有不同看法的信徒。

    羅十四1: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是為判斷 3所爭論的事。

    註3:即道理上的爭論。除了拜偶像、(約壹五21,林前八4~7、)淫亂、勒索、辱駡等粗鄙的罪,(林前五9~11,六9~10,)以及分立(十六17,多三10)和否認基督成為肉體(約貳7~9)以外,我們必須學習不審斷別人在道理上的看法。只要人是真基督徒,有新約基本的信仰,即使他在道理上的看法與我們不同,我們也該不見外,而在我們同一的主裏接納他。

    羅十四3:吃的人 1不可輕視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也 1不可審判吃的人,因為 2神已經接納他了。

    註1:保羅論到接納信徒,舉吃東西(2~3)與守日(5~6)為例。神的接納,不在於我們吃甚麼,守甚麼日子。這些是較小、次要的事,與我們得救和基本信仰無關。所以不可在這些事上輕視人,或審判人。

    註2:我們接納信徒的根據,乃是神已經接納他們了。神是照著祂的兒子接納人。人一接受神的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作救主,神就立刻接納他,使他進入三一神,以及祂在基督裏為人所豫備、所完成之一切的享受。我們也該這樣接納人,不該比神狹窄。無論人在道理的看法上,或在宗教的作法上,和我們有多大的差別,我們都必須接納。我們這樣照著神,而不照著道理或作法的接納,證示並維持基督身體的一。

    羅十五7:所以你們要彼此接納,如同 1基督接納你們一樣,使榮耀歸與神。

    註1:十四3要我們照著神的接納接納人,這裏要我們照著基督的接納接納人。基督的接納就是神的接納。基督所接納的,就是神所接納的。凡神和基督所接納的,無論他們在道理或作法上,和我們有甚麼不同,我們都必須接納。這要使榮耀歸與神。

    所有基督徒在信仰上都是一樣的,但在對道理的看法上可能大不相同。你相信我們能在道理上一致嗎?甚麼時候才能作到呢?我不太相信我們中間有兩個人,能在道理上絕對一致。那麼,我們該著重什麼呢?我們該著重道理嗎?我們若這樣作,就會導致不和,至終成為分裂。我們不該著重道理,單單著重基督徒的信仰。我們之所以可以這麼作,因為在信仰裏沒有可爭論的。在信仰裏,我們沒有難處,我們都是一樣的…。

    我們必須領會…在地方召會中,就著道理而論,我們不該專特,而該一般。然而,就著我們基督徒的信仰而論,我們必須是專特的。對於信仰我們必須是確定的。但就著道理,如浸禮,灑水禮,蒙頭,洗腳,飲食,守節日,婚姻,和許多其他的事,我們必須是一般的。倘使我們不是一般的,就必定會不合。(譯自『召會生活的專特性、普遍性、和實行性』,中文尚未出書。)

  3. 那些非基本信仰,但有益於聖徒生命長大和召會建造的事,屬於召會生活的『實行性』。既然它們不是『那信仰』的一部分,就不屬於召會生活的專特性;因而不該成為接納信徒的條件。然而,為著聖徒和召會能夠剛強與健康,我們該有這樣的實行。(腓四9;提前四15。)『健康的教訓』就是其中一個實行,李弟兄將其列入召會生活的實行性裏。

    腓四9:你們在我身上所學習的、所領受的、所聽見的、所看見的,這些事你們都要去行,平安的神就必與你們同在。

    提前四15:這些事你要殷勤實行,並要投身其中,使眾人看出你的長進來。

    然而,無論是教導或實行,都要用更好的作法…。許多事情不是在我們基督徒信仰的專特範圍之內,而是在實行的範圍內,是為著實行…。

    末了的話

    我們在末了三章(關於召會生活的實行性)所談的點,與我們的基督徒信仰完全無關。然而,這些點都必須付諸實行;不然,這一個地方召會就無法剛強且得勝。若是一個地方召會能將這事付諸實行,她就會變得剛強且得勝。這些點不是基督徒信仰的項目。但它們必須成為召會生活實行的一部分。(譯自『召會生活的專特性、普遍性、和實行性』,中文尚未出書。)

值得注意的是,『分析和回應』的作者對於第三方面─『實行性』,隻字不題。然而,在主對眾召會和眾聖徒的職事中,只有一個出版,明顯是一件『實行』上的事。該文作者自己承認,同工們在『主恢復中的文字工作』中的聲明:『…一個出版這件事,無關乎共同的信仰』。因此,同工們從沒有說,在主的恢復裏,受約束只有一個出版,是專特性的事,關乎信仰的本質。事實上,他們所說的正好相反。『分析和回應』的作者暗示,同工們基於李弟兄的意願,同意受約束於一個文字工作,是不合宜的。這樣的推論是站不住腳的。他的異議乃是在下列這些關鍵點上,誤用了李弟兄在『召會生活的專特性、普遍性、和實行性』一書中的交通:

一、 對專特性與普遍性的誤用

二、 忽略了實行性的合宜與否,乃是出於同工們的交通

三、 曲解同工們對於文字工作的交通

四、 忽略聖經對普遍性的限制

我們將逐一檢視以上各點。

一、對專特性與普遍性的誤用

李弟兄對專特性和普遍性的交通,與我們接納信徒,進入召會的交通有關。而『主恢復中的文字工作』的主旨,不在於如何接納信徒進入交通,而在於如何清楚執行新約獨一的職事。同工們說明了這個重要的區別。

最後,各處的眾召會和眾聖徒必須領悟,一個出版這件事無關乎共同的信仰,乃是與主恢復中的一個職事有關。職事乃是我們中間在主恢復裏的吹號,而這個吹號不該是吹無定的號聲;李弟兄曾在好些不同的場合說過這樣的話。然而,一個出版不該在共同的信仰上,或在眾召會的交通上,成為我們接納或拒絕任何人的根據;一個出版不該堅持為信仰的一項。若有任何人不願受限於一種出版,他們仍是我們的弟兄;他們仍是在真正的地方召會裏。(主恢復中的文字工作,九頁。)

『主恢復中的文字工作』前半段末了引用李弟兄著作中類似的話,說到:

職事與眾召會

某一個召會接受不接受職事,並不斷定那個召會是不是真正的地方召會。本篇資訊的題目不是說『在主的恢復裏』不吹無定的號聲,乃是『在主的職事裏』。我不是說到主恢復裏的事,乃是說到職事。(長老訓練第七冊,同心合意為著主的行動,七八頁;引用於主恢復中的文字工作,九頁。)

還有什麼比這更清楚呢?是否接納眾信徒和眾召會,如何實行一個出版,無關乎信仰,也無關乎召會生活的專特性。某個弟兄或某個召會贊同不贊同,實行不實行,並不影響他們作為弟兄,和作為召會的地位。

然而,在話語職事裏服事的弟兄們,對於保守聖徒中間的一,有著更大的責任。因此,他們應該持守更高的標準。據此,『主恢復中的文字工作』勸勉所有在這工作中有分的弟兄們,竭力保守自己,不要藉著不同的出版,帶進不同的教訓,引起爭議,在聖徒中間撒播混淆的種子(提前一3~4;六3~4)。該聲明警告,藉著不同的文字工作,傳播不同的教訓,必然導致混亂與分裂。無視於這樣的交通,就是漠視了在執行主的職事上,新約,基督教歷史,和主恢復歷史,所給我們的教導。

提前一3~4:[3]我往馬其頓去的時候,曾勸你仍住在以弗所,好囑咐那幾個人,不可教導與神的經綸不同的事,[4]也不可注意虛構無稽之事,和無窮的家譜;這等事只引起辯論,對於神在信仰裏的經綸並無助益。

提前六3~4:[3]若有人教導的不同,不贊同健康的話,就是我們主耶穌基督的話,以及那合乎敬虔的教訓,[4]他是為高傲所蒙蔽,一無所知,卻好問難,爭辯言辭,由此就生出嫉妒、爭競,毀謗,惡意的猜疑。

一九八四年間,因著某些弟兄在主恢復的一個工作裏,作自己的工,有製造分裂的傾向;李弟兄緊急召集了長老訓練。當時所釋放的信息,對我們今天的情形頗有助益。在第二篇以『關於與職事是一的功課』為題的信息裏(長老訓練第一冊,新約的職事,二六至二七頁,二八至三○頁,三三至三四頁),李弟兄舉出聖經中亞波羅的事例,說明我們的事奉,只要稍為偏離召會中當前職事的帶領,就會產生難處。仔細深入研讀新約,明顯可看出亞波羅的職事,乃是哥林多召會的分裂,並以弗所召會的墮落,至終離棄保羅的一個因素。雖然保羅沒有要求亞波羅在職事中,跟隨他的帶領(林前十六12),但是亞波羅未能與當時眾召會中一般的職事是一,使那些接受他職事的召會,產生許多的難處(徒十八24;十九1;二十17~18上,30;林前一10~12;提前一3~4;提後一15;啟二1上,4~5)。

林前十六12:至於亞波羅弟兄,我再三的勸他,要同弟兄們到你們那裏去;但現在他絕不願意去,幾時有了機會他必去。

徒十八24:有一個猶太人名叫亞波羅,來到以弗所;他按籍貫是亞力山大人,是個有口才的人,在聖經上很有能力。

徒十九1:亞波羅在哥林多的時候,保羅經過上邊一帶地方,就來到以弗所,遇見幾位門徒,

徒二十17~18上,30:[17]保羅從米利都打發人往以弗所去,請召會的長老來。[18]他們來到他那裏,他就對他們說…[30]就是你們中間,也必有人起來,說悖謬的話,要勾引門徒跟從他們。

林前一10~12:[10]弟兄們,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懇求你們都說一樣的話,你們中間也不可有分裂,只要在一樣的心思和一樣的意見裏,彼此和諧。[11]因為,我的弟兄們,革來氏家裏的人曾對我題到你們的事,說你們中間有爭競。[12]我是說,你們各人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我是屬基督的。

提前一3~4:[3]我往馬其頓去的時候,曾勸你仍住在以弗所,好囑咐那幾個人,不可教導與神的經綸不同的事,[4]也不可注意虛構無稽之事,和無窮的家譜;這等事只引起辯論,對於神在信仰裏的經綸並無助益。

提後一15:你知道所有在亞西亞的人都離棄了我,其中有腓吉路和黑摩其尼。

啟二1上,4~5:[1]你要寫信給在以弗所的召會的使者,…[4]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責備你,就是你離棄了起初的愛。[5]所以要回想你是從那裏墜落的,並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不然,我就要臨到你那裏;你若不悔改,我就把你的燈臺從原處挪去。

亞波羅必須與保羅的職事匯合,越合越好。雖然他也許與保羅非常合一,但他的事例成了一個難處…。

我不信亞波羅的所作所為,在神新約的經綸裏與保羅合一到極點。(林前十六12。)(長老訓練第一冊,新約的職事,二四至二五頁。)

我相信我們從亞波羅的事例能學到功課,就是我們一同行動、一同盡職、一同作工,並且一同在主的恢復裏,但很可能有不同的味道,不同的氣氛、和不同的色彩。亞波羅沒有對保羅表示異議,但他的職事帶著與保羅職事不同的色彩和味道。(長老訓練第一冊,新約的職事,二八頁。)

亞波羅在以弗所撒的種,至終成了召會墮落的一個基本因素。召會墮落的原因,就是由於以弗所召會帶頭離開了使徒的教訓;離開使徒的教訓,就是離開使徒的異象。以後就帶進巴蘭的教訓、(啟二14、)尼哥拉一黨的教訓、(6,15、)和耶洗別的教訓。(20。)這三種教訓,乃是基督教一切異端的代表。(時代的異象,四九頁。)

追知以弗所召會墮落的原因,根源於亞波羅所撒的種。從新約的立場來看,那是個不同的道理,就是不同的教訓。(時代的異象,八一頁。) 

李弟兄再三強調,每個職事有其各自的『交通』,所有基督教分裂的原因都可追溯到不同的職事,也就是在獨一的新約職事以外的職事。

因著已過的多少世紀,基督徒中間所發生的一切分裂和混亂,我有負擔強調職事的一這點。在基督徒中間,最損害的事就是分裂和混亂。不僅如此,一切的分裂和混亂都出自一個源頭,那個源頭就是不同的職事。(長老訓練第一冊,新約的職事,八頁。)

分裂來自不同的職事

為甚麼從使徒─包括保羅和約翰─還在地上的時候,就有了分裂?分裂從第一世紀末開始發生,一直延續到這一世紀。分裂又分裂,造成各種的混亂。這一切分裂的原因是甚麼?它們都是因著所謂不同的職事,產生出來的。

我們在主恢復裏的人必須自問,我們對於主執行祂經綸的職事,是怎樣領會的?我們對於由所謂不同的職事所帶來的損害,有怎樣的看法?今天每一個宗派都有自己的職事。你要在一個宗派裏作傳道人,必須受限於某一種職事,你的教訓,你的傳講,你的道理,甚至你的行為,都必須受限制。在每一個宗派裏,你必須受限於那一個宗派的職事。

我們必須非常清楚,一切宗派的根基,和產生各個宗派的因素,乃是不同的職事。倘若今天所有的基督徒,願意為著主除去不同的職事,他們就都成為一了。一切分裂的基本因素,它們的根源,乃是不同的職事。(長老訓練第一冊,新約的職事,九至一○頁。)

我們需要看見一個貫穿整個基督教時代的原則。一切的難處,分裂和混亂,都是來自容忍不同的職事這一個源頭。許多基督教教師曉得不同職事的危機;然而,他們卻容忍不同的職事。他們一直容忍不同的職事。在主的恢復裏,長遠來說,我們不該相信,不同的職事不會偷著進來。我們必須儆醒。這樣的危機就在我們面前。如果我們不謹慎,仇敵會以某一種方式,偷偷的利用一些憑藉,把不同的職事帶進來。這樣的事會終止主的恢復。

今天我們都需要儆醒。我們必須曉得,撒但能利用我們任何一個人帶進別的合乎聖經的教訓。…我們必須非常謹慎,因為撒但極其狡詐。我們都必須儆醒,不僅為別人儆醒,也為自己儆醒。(長老訓練第一冊,新約的職事,十二至十三頁。)

職事的難處

到目前為止,我相信我們對於需要神新約職事的異象,都有非常深刻的印象。這次訓練乃是關於職事的訓練。二十個世紀以來的召會歷史,發生在所有基督徒中間的分裂、混亂和難處,都是由於職事。凡你所供應的,總是產生一些東西。你若供應天,就會產生屬天的東西。你若供應屬地的東西,那結果,那流出,必然是屬地的。今天在基督徒中間許多的分裂和混亂,都是來自一個源頭~職事。各式各樣的基督徒團體,都來自不同的職事。職事主要是一種教訓。我們必須看見,基督徒所傳的教訓,會供應出一些東西。它會供應出正確的東西,高尚的東西,也會供應出錯誤的東西,低下的東西。一種教訓總是產生出一些東西。基於你教訓的結果,可以把你的教訓看為一種職事。按聖經的用法,職事的意思就使用一些東西來供應人,就如餐館裏的侍者用一道一道的菜來供應人。用一樣東西來供應別人就是在盡職事。盡職事不是僅僅傳講、教導或說話,而不把一些東西供應人。我們也許說,某位牧師說了一個鐘頭的話,甚麼供應也沒有。就基督而言,他可能沒有供應甚麼,但就事實而言,他的確供應了一些東西。他可能把錯誤的、不良的、或低下的東西供應給人。我盼望我們能看見,職事會產生難處,職事會產成分裂,職事會產生混亂。(長老訓練第三冊,實行異象的路,三九至四○頁。)

不可教導不同的事

這就是何以保羅在混亂的環境中,在他與同工們工作的許多年之後,寫了提摩太前書。這封書信完全是一種豫防注射。當召會往前去的時候,有一種又一種的毒素注射到基督徒的召會中。保羅在他著作的職事結束時,寫了提摩太前書,給召會豫防注射,以對抗這一切毒素。然而,在這封書信開頭的話裏,我們對保羅寫的方式可能不覺得很嚴重:『我往馬其頓去的時候,曾勸你仍住在以弗所,好囑咐那幾個人,不可教導與神的經綸不同的事。』(提前一3。)『不可教導…不同的事』這短句似乎很簡單。你若僅僅讀這短句,你不會覺得不同教訓的嚴重性。我們不以為這是嚴重的,實際上非常嚴重。教導不同的事,會把人殺死,拆毀神的建造,而廢除神的整個經綸。我們都必須看見,甚至教導一點點不同的事,也會將主的恢復拆毀。有一句格言說,『一言興邦,一言喪邦。』你無須釋放一篇完整的資訊。只要說一句話,表達出你的那一種觀念,就把一切都拆毀了。我們必須看見職事是『可怕的。』你的說話能建造,也能拆毀。很可能你的說話是在拆毀,消殺並廢除。(長老訓練第三冊,實行異象的路,四○至四一頁。)

我們自己的歷史,也因一些弟兄們作自己的工,沒有顧到整個身體,而受到虧損。許多有恩賜的弟兄,為他們的野心所害,去盡他們個人的職事。我們裡面很沉重。這些都是我們親愛的弟兄,他們將自己從眾召會的交通中割除,令我們深感痛心。他們的絆跌,是主恢復的損失。

二、忽略了實行性的合宜與否,乃是出於同工們的交通

『分析和回應』爭論,既然一個文字工作無關乎信仰,同工們就不應對此表明他們的看法。這無非是暗示,只要與召會生活的專特性無關,或與共同信仰無關的事,同工們都不應過問。這是很荒謬的。新約中充滿了使徒對眾召會和眾聖徒,該如何健康往前的交通。他們的交通遍及許多與專特性無關的內容。這些交通就是保羅所說的『健康的教訓』和『健康的話』(提前一10;六3;提後一13;四3;多一9,13;二8)。

提前一10:淫亂的、同性戀的、拐人的,說謊的、起假誓的、以及其他敵對 健康教訓之事設立的。

註1:健康含示生命。使徒健全的教訓,照著神榮耀的福音,將健康的教訓當作生命的供應供給人,滋養他們,或醫治他們;相反的,在三節異議者不同的教訓,卻將死亡和毒素的種子撒播到人裏面。任何一種教訓,若是使人從神新約經綸的中心和目標岔出去,就是不健康的。

提前六3:若有人教導的不同,不贊同健康的話,就是我們主耶穌基督的話,以及那合乎敬虔的教訓,

提後一13:你從我聽的那健康話語的規範,要用基督耶穌裏的信和愛持守著。

提後四3:因為時候要到,那時人必容不下健康的教訓,反而耳朵發癢,隨著自己的情慾,給自己堆積起教師來;

多一9: 1堅守那按照使徒 2教訓可信靠的話,好能用健康的教訓勸勉人,又能使那些反對的人知罪自責。

註1:長老是為著在地方召會中執行神的行政而設立的,使良好的秩序在召會中得以維持。要成就這事,長老必須堅守那按照使徒教訓可信靠的話,使他們能制止說攪擾話的人,並平息紛亂的局面。(9~14。)

註2:指使徒的教訓;(徒二42;)這些教訓至終成了新約。這指明:(一)眾召會是按照使徒的教訓建立的,也是憑著遵守使徒的教訓存在的;(二)眾召會的秩序,是憑著那按照使徒教訓所教導可信靠的話,得以維持的。召會的混亂主要的是由於偏離使徒的教訓。我們要對抗這事,就必須堅守眾召會中,按照使徒教訓所教導可信靠的話。在黑暗混亂的局面中,我們必須堅守新約裏光照並規正的話,就是使徒的教訓。要維持召會的秩序,除了長老職任以外,還需要有使徒按照神啟示的話語。.

多一13:這個見證是真的;為這緣故,你要嚴厲的責備他們,使他們在信仰上 4健康。

註4:反駁的人(9)和說虛空話的人,(10,)感染了道理的疾病,在信仰上變得不健康。他們需要健康的教訓和健康的話作豫防劑;(提前一10,六3與註;)長老應當將這樣的話供應他們,(9,)好叫他們得醫治。

多二8:要用無可挑剔的健康言語,使那反對的人既 3沒有壞事可說到我們,便自覺羞愧。

註3:健康的教訓連同健康話語的健康傳講,是對反對者詆毀的話最有效的抗毒劑。這種發出亮光並分賜生命的真理之話的教訓,總是把古蛇所煽動道理意見的口堵住。

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分析和回應』一文,完全忽略李弟兄在『召會生活的專特性、普遍性、和實行性』一書中第三部分的交通。召會生活的實行性,是指那些雖與信仰無關,但只要付諸實行,便會使眾召會健康、往前並繁增的事。在主的恢復裏,我們實在寶愛一和同心合意。因為一和同心合意,是主賜生命之福(詩一三三1,3下)和增長之福(徒二46~47)的根據。同工們發表『主恢復中的文字工作』的目的,是盼望藉著以健康的話為食物,維持並加強眾召會和眾聖徒的健康。這樣健康的教訓,是與召會生活實行性有關的活力。

詩一三三1,3下:[1]看哪,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的善!何等的美!…[3下]因為在那裏有耶和華所命定的福,就是永遠的生命。

徒二46~47:[46]他們天天同心合意,堅定持續的在殿裏,並且挨家挨戶擘餅,存著歡躍單純的心用飯,[47]讚美神,在眾民面前有恩典。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和他們加在一起。

同工們的交通,與李弟兄以強調召會生活之實行,來帶領眾召會的作法是一致的。同時這也和李弟兄在『召會生活的專特性、普遍性、和實行性』第七十頁所說的結語一致。

末了的話

我們在末了三章(關於召會生活的實行性)所談的點,與我們的基督徒信仰完全無關。然而,這些點都必須付諸實行;不然,這一個地方召會就無法剛強且得勝。若是一個地方召會能將這事付諸實行,她就會變得剛強且得勝。這些點不是基督徒信仰的項目。但它們必須成為召會生活實行的一部分。

正如同工弟兄們在聲明中所言,我們中間該只有一個出版,這對保守主在我們中間之職事的純全,和對於眾召會中間實行的一,至為關鍵。

三、曲解同工們對於文字工作的交通

『分析和回應』將『主恢復中的文字工作』扭曲成是相調的同工們所制定的『官方政策』,強加在眾聖徒和眾召會之上。『分析和回應』一文共使用『政策』一辭三十三次,『要求遵守』和『堅持』各六次。然而這三個辭(或類似語意的辭彙)從未出現在『主恢復中的文字工作』中,聲明中只明確題到一次,一個出版『不該堅持為信仰的一項』[粗體由筆者加示]。因此,『主恢復中的文字工作』的發表,與『分析和回應』所呈現出來的,完全相反。

不僅如此,在同工們發表該聲明之前,『分析和回應』的作者,對於此聲明表達的各項異議,也獲得Kerry Robichaux弟兄(和其他弟兄)詳盡的回應。Kerry弟兄在該回應中,明確的指出,一個出版無關乎信仰,而是與主恢復的職事有關;一個出版,不該堅持為接納信徒或召會的根據;但卻是同工們認為保守眾召會,在健康情形裏的最佳途徑。

一個出版完全無關乎共同信仰,而是與主恢復的職事有關。我們沒有理由混淆這兩者,也不該將一者的標準,應用到另一者上。我們認為職事是主的恢復在我們中間的號聲,誠如李弟兄多次題及,我們中間不應有無定的號聲。一個出版不是我們在信仰交通上,接納或拒絕人的根據;因此,不應堅持為信仰的內容。然而,由於共同信仰是普遍且包羅的,在神話語的眾執事中間須要有更多的約束和限制,以維持真理職事裏,相同的聲音。

Kerry弟兄也對同工們在『主恢復中的文字工作』的交通,和李弟兄關於神命定之路的交通,作了比較。

此外,我不認為發布這份聲明就表示堅持;這樣的領會,是不準確的。我相信同工們所作的,就和李弟兄呼召各地聖徒實行神命定之路,是一樣的。我相信你會記得,他並沒有堅持這條新路;但他的確推行新路,因為這是使作基督身體上肢體的眾聖徒,盡生機功用最好的路。新路對眾聖徒和眾召會是一個選擇,不是一種強制。同樣的,受約束只有一個出版,對眾召會也是一個選擇。沒有人強制眾召會必須受限於一個出版。然而這個時候,同工們可以、也應該幫助聖徒們看見主恢復中一個出版的價值;他們也應該鼓勵各地的聖徒們,為著我們中間的一個見證,操練受約束。我了解有些人不願看見此事的推行,甚至是提及;但是作為李弟兄所訓練的同工,我們理當跟隨他的榜樣,告誡自己並帶領我們所照顧的聖徒,進入相同的實行。

Kerry弟兄的比較,讓我們有更清楚的認識。神命定的路,無關乎信仰;新路也不是召會生活專特性的事。因此,也就不是接納或不接納信徒,進入交通的根據。然而,新路是李弟兄在召會生活實行性的交通裏,極其關鍵的一部分;新路也是李弟兄帶領眾召會和眾聖徒,為著完成神的經綸,在生命裏健康和在人數上增長,實行的路。

李弟兄並沒有期望,所有的召會立即跟隨他的帶領,進入神命定之路的實行。那並沒有阻止他,大力的強調新路。但是,他卻警告眾召會和眾聖徒,不要抵擋主帶進神命定之路的行動。

愛心,勸勉和警告的話

我豫備好面對一種情況,就是在主的恢復裏有些人不願走這條路。這不會使我驚奇。你我不該把這些人當所外人,不該把他們從主的恢復隔離。我們仍然愛他們,尊重他們,一點不輕看他們。不要認為他們是另一種人。雖然他們沒有加入軍隊,但他們仍是正當的公民。

對那些不願走這條路的人,我願說一點愛心,勸勉和警告的話。不要批評,不要攻擊,也不要抵擋。你若這樣作,就會受虧損。這就是說,你會出賣主的恢復。你會成為出賣者、背叛者。有些人也許覺得他們不是出賣者或背叛者,乃是保護者。照著他們的觀念,他們不願看見我是獨一的帶領人,控制整個恢復。這是他們很好的藉口。從一九三二年至今,我在主的恢復裏五十五年了。在這些年間,我沒有控制任何人。我無意控制任何人,或施行任何控制。但我們需要正確的帶領。(長老訓練第七冊,同心合意為著主的行動,一二七至一二八頁。)

我們領悟主若要往前,使祂的恢復得勝,除了這當前的行動以外,沒有其他的路。然而,若是一個有正確聚會的召會不願走這當前的新路,我們仍然敬重他們是正確的召會,我們仍願保持與他們的交通,即使他們不覺得需要新路。即使他們反對,我們也不棄絕他們。當他們說他們不再是這恢復裏的召會,那是他們斷絕交通,不是我們。不要與任何不贊同當前新行動的召會隔絕。若是一個召會有一點反對,但仍為著身體裏的交通承認這地球上所有其他的召會,我們不僅承認,也敬重並尊重他們是在許多地方中真正的召會。我們不僅喜歡,我們也竭盡所能與他們維持正確的交通。不要成為宗派。(長老訓練第八冊,主當前行動的命脈,一五七至一五八頁。)

在加拿大和美國的眾召會是藉著這分職事向主的恢復打開的,但我卻受了苦。我曾看見倪弟兄受同樣的苦。在一九八六年二月,我召開一次緊急的長老訓練,訓練中我强調同心合意,也清楚的說明我的教訓。(見長老訓練的第七册『同心合意為著主的行動』。)我說從軍與作平民不同。國家中不是每一個人都當兵。基甸最後只有三百人作他的軍隊。(士七7。)我一九八四年到臺北,因為我有負擔要興起一支軍隊,來實行神命定的路;但我沒有打算或期望使主恢復中所有的聖徒都一樣。我在一九八六年的長老訓練中指出,如果有人決定不走職事的路,他們仍是主恢復中召會的肢體。但我也請求這些人不要批評或反對,因為這會引起難處和分裂。(召會生活中引起風波的難處,六至七頁。) 

相調同工們表示,願意以一個出版,來供應眾召會;是在召會生活實行的範圍內,一個合式的交通。另一方面,『分析和回應』的作者暗指,同工們沒有考量或看重他的疑慮,這是不實的導誤。

四、忽略聖經對普遍性的限制

『分析和回應』藉著在弟兄們和眾召會中間撒播懷疑和異議的種子,否定了李弟兄在『召會生活的專特性、普遍性、和實行性』中所交通,關於召會生活的普遍性的限制。李弟兄在論到『普遍性的限制』時,說到:

在本章一開頭,我列出所有關於新約中,論到召會生活不能接納,也不該接納之人的經節。不要以為召會必須普遍到一個地步,必須接納各種的人。不!絕對不是這樣。對,我們是該普遍,但對於某一些人,我們不能,也不該普遍。

那些召會不能,也不該接納的人是:

  • 不聽召會的人(太十八15~17)。

    太十八15~17:[15]再者,若是你的弟兄犯罪得罪你,你要去,只在你和他之間指出他的過錯。他若聽你,你就得著了你的弟兄。[16]他若不聽,你就另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見證人的口,句句都可定準。[17]他若不聽他們,就告訴召會;他若連召會也不聽,就把他 4當作外邦人和稅吏。

    17節註4:若有信徒不聽召會,他就會失去召會的交通,像那些在召會交通之外的外邦人(異教徒)和稅吏(罪人)一樣。

  • 造成分立的人(羅十六17;帖後三6,14)。

    羅十六17:弟兄們,那些造成分立和 1絆跌之事,違反你們所學之教訓的人,我懇求你們要留意,並要 2避開他們。

    註1:指被絆跌而離開召會的生活。這必是因著不同的意見和教訓。

    註2:在十四章,保羅對於接納在道理或作法上不同的人,十分寬大容讓。但在這裏,他堅決斷然的要我們避開那些持異議、造成分立和絆跌之事的人。兩面都是為著維持基督身體的一,使我們能過正常的召會生活。

    帖後三6,14:[6]弟兄們,我們在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裏囑咐你們,反有弟兄不按規矩、且不照著你們從我們所受的傳授而行,就當遠離他。[14]若有人不順從我們這信上的話,要記下這人,不和他交往,叫他自覺羞愧。

  • 分派的人(多三10)。

    提多三10:分門結黨的人,警戒過一兩次,就要 2拒絕。

    註2:為了在召會中維持良好的秩序,分門結黨和分裂的人,警戒過一兩次,就要拒絕。這是為著召會的益處,而停止與傳播分裂的人交往。

這三種人對基督身體的一,都造成傷害。藉著不同的出版,散播不同的教訓(提後一3~4),已經損害到基督的身體。對同工們關於實行文字工作之路交通的反對,使傷害更加劇。我們憂心這些異議者的反對,會把他們以及被他們所影響的人,帶到甚麼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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