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守那按照使徒教訓可信靠的話,好能用健康的教訓勸勉人,又能使那些反對的人知罪自責(提多書一章九節)。

直接連結到以下內容:

關於『憂心弟兄們』所散佈當前訴訟案的不實傳聞

寫給一切在不朽壞之中,愛主耶穌基督的人:

我們是服事在美國之訴訟案的弟兄們,這個訴訟案主要是針對一本由兩位自稱是基督教守門員的人─約翰安格堡(John Ankerberg)與約翰威爾敦(John Weldon)所寫,未經出版商Harvest House審閱即出版的書─『邪教暨新興宗教百科』(Encyclopedia of Cults and New Religions ,簡稱ECNR),所提出的告訴。近日德州上訴法庭對本案作出了錯誤的裁決。我們寫這信的目的,是要釐清事實的真相,使你們不受一些論到這次判決的意義與影響的傳聞所攪擾。我們的說明將分為以下七點:

一、 本案並『沒有』結束;我們正在對法院的裁決提出上訴

二、 法院並『沒有』說我們是『邪教』

三、 我們的訴訟並『不是』關於『邪教』

四、 法院並『沒有』說,我們涉入任何與邪教有關的邪惡實行;相反的,法院、作者、和出版商都表示,這本書中所有與邪教有關之不法、不道德的行為,都與我們『無關』。

五、 我們的教訓和實行,經過可靠的基督教人士評估的結論是:我們『不是』邪教或異端

六、 對這些不實、邪惡之傳聞的源頭,應予以『拒絕』

七、 『憂心弟兄們』的觀點,和『評論者』的攻擊,出自同一個源頭

一、 本案並『沒有』結束;我們正在對法院的裁決提出上訴

近日的判決,(與某些人的關切相反),絕對不是本案的最終判決。事實上,初審法庭曾經三度在這件事上,作出有利我方的裁決。因此,我們正在要求德州上訴法庭重審本案,並且也已經準備好,向德州最高法院,以及在必要的情況下─向聯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訴。我們相信,近日的判決將根據本案的事實和法律而撤銷。我們繼續我們的使命,陳明真相,保護這個敬虔職事的遺產,以及無數召會和信徒的名譽。

二、 法院並『沒有』說我們是『邪教』

法院的判決書明言,『邪教』一詞純粹是對信仰意見的表述,因此受到言論自由權的保障。因此有關『邪教』指控的真偽,無法由司法法庭來斷定。法院並沒有說我們是邪教。

三、 我們的訴訟並『不是』關於『邪教』

我們不是為了我們所教導的聖經真理,或是『邪』書中對這些真理所作的不實指控,而提出告訴。在美國,聖經教訓的正確性,是取決於公論,而非由政府法令或刑責來定奪。美國憲法並不容許法院對任何宗教教義的正確與否,進行裁決。然而上訴法庭,卻因著一些基督教團體為Harvest House遞交的法院意見書,而流於矯枉過正。他們裁定『邪教』一詞的意涵,僅限於教義方面,而在實質上,超出了既有法律的規矩。基於這樣的領會,他們罔顧這本書對『邪教』與犯罪和不道德所作的關聯的事實。藉此,他們斷定,既然法律不允許法院審理宗教爭論,這個案子就不應該進入審議。換句話說,法院認為這本書只是指控我們教導錯誤的教訓;而這樣的爭議,根據法律,法庭是無權裁議的。

初審法院與上訴法庭的意見不同在於:人們是否認為『邪』書中的語彙,是在指控地方召會和水流職事站從事不法和不道德的活動?我們相信法庭犯下一個嚴重錯誤,就是忽略了『邪』書所說,這些犯罪和不道德的行為,乃是該書所列之團體(包括我們在內)的『特徵』。法庭對於『邪教』這詞的認知,與社會大眾對這個詞的認知,並『邪』書對此詞實際的定義(將『邪教』與極端團體歸為一類,作者對此詞的使用說明),是不一致的。此外,許多國家也不認為『邪教』是神學上的名詞,而是社會的威脅,是可以合法取締的。為了在各地的弟兄們,我們需努力撤銷此一判決。

四、 法院並『沒有』說,我們涉入任何與邪教有關的邪惡實行;相反的,法院、作者、和出版商都表示,這本書中所有與邪教有關之不法、不道德的行為,都與我們『無關』

  • 作者和出版商在宣誓下,多次向法庭承認,他們『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我們有任何非法或不道德的行為。
  • 作者和出版商聲稱,他們『沒有』意圖使任何人以為地方召會或水流職事站涉入不法或不道德的行為(但他們仍然拒絕撤銷該書)。
  • 上訴法庭的判決書表示,這本書『沒有』控告我們任何不當的行為。判決書只說,他們認為『邪教』只是一個神學上的詞彙,因此不在法院審理的範圍之內。

五、 我們的教訓和實行,經過可靠的基督教人士評估的結論是:我們『不是』邪教或異端

『輸了一役,卻贏得了整個勝利』

就在我們繼續為倪柝聲和李常受弟兄的新約職事吹號之際,真理正在尋求的信徒心裏,為自己表白。儘管有些像『邪』書這樣邪惡的著作,錯誤的陳述我們的教訓和實行;但主在過去的五年裏,無論是在東方或是在西方,都贏得許多十分重要的勝利。這些勝利令許多基督教的弟兄們對我們說:『你們或許輸了這一役(上訴法庭的判決),卻贏得了整個勝利(沒有任何負責任的人,會將你們視為邪教)。』

主最近所贏得的勝利

這些勝利有的是在西方世界,如:

  • 福音派基督教出版協會(Evangelical Christian Publisher’s Association)

    二○○一年,福音派基督教出版協會,在審慎評估水流職事站的出版品,符合新約信仰之後,全體無異議表決通過,接受水流職事站加入福音派基督教出版協會,並且接納我們為在基督裏的弟兄。該協會中,有幾個基督教出版商曾在七○年代和八○年代早期,出書反對我們。今天這些出版商視我們為他們在基督裏的弟兄,視水流職事站的出版品為合乎聖經的教訓,這乃是主明確的勝利。

  • 富勒神學院(Fuller Theological Seminary)

    二○○六年,富勒神學院經過兩年的時間,『對於地方教會主要的教訓與實行,特別是水流職事站所出版,李常受、倪柝聲兩人的著作,進行透徹的審閱與檢視』。富勒神學院發現:

    1. 我們的教訓被『嚴重的曲解』(如『邪』書)
      『富勒所面臨的第一個任務,就是要斷定,一般批評者對於這分職事的描繪,是否準確地反映該職事的教訓。在這點上我們發現,某些圈子的人對倪柝聲與李常受教訓之理解,與兩人著作中的實際教訓,有極大的差異。 特別是李常受的教訓,受到嚴重的曲解 ,以致常為一般基督徒大眾,特別是那些自稱福音派的基督徒所誤解。』
    2. 我們的教訓合乎聖經的基督徒信仰

      『富勒神學院的結論是,地方教會及其成員的教訓與實行,在每一基本面,均體現出純正、合乎歷史、並合於聖經的基督徒信仰。

      『我們發現,他們在神、三一神、基督的身位與工作、聖經、救恩、教會的合一,以及基督的身體等教訓和見證上, 都絕對合於正統 。』

    3. 我們在教訓或實行上,都不是邪教
      我們能夠確定地說,沒有任何證據顯示,這分職事的帶領者,或是接受水流職事站出版品中之教訓的地方教會成員,有任何邪教(cultic)或類似邪教(cult~like)的特徵
  • 基督教研究所(Christian Research Institute)

    二○○四年,全美最知名的基督教反邪教組織,過去是地方教會反對者之一的基督教研究所,經過一段時期重新評估,從他們的網站上,撤除了所有批評我們的文章。今年(二○○六年),基督教研究所所長,以及知名廣播節目『聖經解答者』(Bible Answer Man)的主持人漢尼葛夫(Hank Hanegraaff),寫信給水流職事站的Chris Wilde弟兄說:

    『我對於你們在神學和個人交往上所展現的誠實、直率和關心,始終印象深刻。在過去三年與你並你同伴互動中,你們在個人一面基督徒的品格,以及在專業一面論理與澄清,都使我折服並受益。 你們對基督教基要真理所表達的憂慮和關注,是福音派中間日漸缺乏的 …。
  • 『今日基督教』(Christianity Today)

    今年,全世界福音派期刊的翹首『今日基督教』,對我們合乎聖經的教訓,也發表了一分結論,其中說到:

    地方教會(水流職事站)與邪教根本沾不上邊,所以他們的義憤填膺是可以理解的 …。『今日基督教』的編輯問了地方教會帶領人幾個問題,他們的答覆都十分明確並令人滿意。我們同意富勒神學院的研究結論,地方教會在「每一基本面,均體現出純正、合乎歷史、並合於聖經的基督徒信仰」。』

對這些不實、邪惡之傳聞的源頭,應予以『拒絕』

文中說到,因為我們在法庭上的失利,『 人們現在可以這麼答覆:「是的,你們的確是邪教」 』。就連反對者對訴訟結果的解讀,都沒有這麼負面。 

『憂』文所說,人們可隨意為我們貼上『邪教』標籤一言,是沒有根據的

『憂』文所說,人們可隨意為我們貼上『邪教』標籤一言,是沒有根據的。因為:

  • 法院的判決與德州另一個上訴法庭的判決相牴觸,該法庭判決『邪教』一詞實屬於誹謗。這兩個德州上訴法庭之間的矛盾,需由德州最高法院裁定。

  • 美國其他州的法院和聯邦法院均判定,『邪教』一詞具有誹謗性質。這些判決並沒有因德州法院最近的判決而失效。

  • 根據法律和本案中的證據,我們的案子還沒有結束,法庭的判決應會被撤銷。我們應當同心合意的禱告,使本案能夠扭轉,而不是給仇敵地位,以不法的指控攻擊主的權益。

水流職事站和同工們,才是『憂心弟兄們』攻擊的真正目標

過去三十年裏,主恢復中所有主要的風波,主要攻擊的對象,都是水流職事站、職事站的出版物、和那些將話語供應給整個恢復的負責弟兄們─無論是李弟兄,或是今天『緊緊跟隨』(提後三10)的同工們。

提後三10:但你已經緊緊跟隨了我的教訓、品行、志向、信心、寬容、愛心、忍耐。

這些『憂心弟兄們』似乎掩藏不住他們對我們在法院上失利,幸災樂禍的心情。他們發明了許多咬文嚼字的問題,以控告並產生混淆(創三1;提前六4);並且作出了許多虛假、惡意的敘述(創三4~5)。對於這些敘述,我們認為,除了先前所提的之外,還應將整件訴訟的始末,再作一個說明:

創三1:耶和華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對女人說, 3神豈是真說,你們不可喫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麼?

註3:撒但試誘女人時,首先碰著她的心思,對神的話題出疑問,使她懷疑神的話。蛇的問題激起夏娃懷疑的心思,使她不能用她的靈接觸神。甚至在夏娃喫知識樹的果子以前,撒但邪惡的思想就進到她裏面,污染了她的心思。

提前六4:他是 1為高傲所蒙蔽,一無所知,卻 2好問難,爭辯言辭,由此就生出嫉妒、爭競、 3毀謗、惡意的猜疑。

註1:見三6註2。凡與主健康的話不同的教訓,總是出於人那蒙蔽自己的高傲與自大。

註2:直譯,患了問難和爭辯言辭的病。問難和爭辯言辭都是病。這裡的“病,”乃是與3節的“健康”相對。

註3:直譯,褻瀆。與西三8者同,是指毀謗、咒罵人,不是指褻瀆神。

創三4~5:[4] 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5] 1因為神知道,你們喫的日子眼睛就開了,你們便如神知道善惡。

5節註1:那惡者所說這誹謗的話,使夏娃在神命令人不可喫善惡知識樹的果子這件事上,(二16~17,)誤會神的愛,懷疑神的心。這話毒害了夏娃的情感,使她不喜歡神。

  • 這件訴訟是誰提出的?─『憂心弟兄們』在文章的標題上,將矛頭指向水流職事站。此舉暴露出仇敵的行動。弟兄們第一次決定對『邪』書提出訴訟,是在一次國際同工長老的交通中;然後是在二○○一年的冬季訓練期間,在一次同工長老們都在場的聚會中交通的。還有些人以電話方式作出決定。告訴的決定,乃是所有弟兄們一致的感覺,無任何異議。弟兄們一致同意,除了以個別的方式外,所有在美國的地方召會,還應該以法人團體(符合德州法律)的方式,提出訴訟。幾天之內,在美國有九十六處的地方召會決定加入訴訟。水流職事站乃是在大多數的召會決定加入後,才決定加入訴訟。

  • 他們為甚麼要攻擊同工們?─『憂心弟兄們』不負責任地將他們攻擊的重點,放在世界各地,留在相調交通裏的同工們。我們再次看見仇敵的手正在作工。『憂心弟兄們』驕傲的宣稱,相調的同工們已經『被打敗』,他們必須為主恢復所受的損失負責。他們將我們在法庭上的短暫失利看為失敗,卻對主在過去幾年裏所得著的正面事物,隻字未提。無論訴訟結果如何,與其責備同工們,不如同心合意的站立,為神的話和耶穌的見證─即便這是從『拔摩』海島(啟一9;參但三16~18)來的話─作見證。

    啟一9:我約翰,就是你們的弟兄,和你們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裡一同有分的,為神的話和耶穌的見證,曾在那名叫3拔摩的海島上。

    註3:拔摩海島是約翰為神的話和耶穌的見證被放逐之地,他在那時領受了本書的啟示。

    但三16~18:[16]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回答王說,尼布甲尼撒阿,這件事我們不必回答你。[17]即便如此,我們所事奉的神,也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窯中救出來;王阿,祂必救我們脫離你的手。[18]即或不然,王阿,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

  • 法庭的判決根據為何?─『憂心弟兄們』聲稱:『法院的判決根據「只」集中在「邪教和新興宗教百科」的內容上』。這是不確實的。事實上,法院判決主文中所強調的重點,均出自於一些法庭的意見書,這些意見書是由一些與出版社和作者有關的政治、宗教團體所遞交的。若是法院所根據的是『邪』書的內容,那麼他們就必須面對,該書是以一般大眾的觀點,使用『邪教』一詞,而這詞乃是與犯罪和不道德的行為有關。顯然法庭誤判的原因,是因為他們採信了這些宗教、政治團體(太二七)的意見書。讓我們為此禱告!

  • 我們在其他基督徒眼中,是否為邪教?─對於『憂心弟兄們』所提的這個問題,答案當然是『否定』的。如 第五點所說,所有誠實單純,願意花時間認識我們並我們著作的基督徒,對我們都以弟兄相待。然而,因著『憂心弟兄們』一心一意要攻擊水流職事站和相調的同工們『和邪教一樣』;所以在文章的最後一頁,以狡猾的詰難方式,不實和誤導的敘述(創三1,4~5),作出了十分詭詐的攻擊。

    創三1,4~5:[1]耶和華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對女人說, 3神豈是真說,你們不可喫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麼?...[4] 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5] 1因為神知道,你們喫的日子眼睛就開了,你們便如神知道善惡。

    1節註3:撒但試誘女人時,首先碰著她的心思,對神的話題出疑問,使她懷疑神的話。蛇的問題激起夏娃懷疑的心思,使她不能用她的靈接觸神。甚至在夏娃喫知識樹的果子以前,撒但邪惡的思想就進到她裏面,污染了她的心思。

    5節註1:那惡者所說這誹謗的話,使夏娃在神命令人不可喫善惡知識樹的果子這件事上,(二16~17,)誤會神的愛,懷疑神的心。這話毒害了夏娃的情感,使她不喜歡神。

七、 『憂心弟兄們』的觀點,和『評論者』的攻擊,出自同一個源頭

打開陰間的門!

最後,我們還觀察到一件事。在該文的末了,『憂心的弟兄們』請求聖徒對於『主恢復內另一種的「觀點」』敞開。儘管這樣的發表十分順耳,但在聖經中,或在兩位弟兄的職事(這份職事將主的恢復帶給我們)裏,都無法找到此言的根據。我們必須留意,主強烈指責在老底嘉的召會,老底嘉意即『平民或平信徒的意見、決斷』(恢復本聖經,啟三14,註1)。我們向來的實行是,根據羅馬書十四和十五章,接納那些在次要信仰上,與我們的看法分歧的人。此外,當負責弟兄中間,對一件事情有不同的看法時,我們鼓勵敞開並真誠的交通。但是,公開抨擊這份職事,或是眾召會中的教導和領導職分,與上述所說的事完全不同。

無論這些弟兄們的動機是『憂心』還是敵視,是善意還是惡意(創二17),他們所發表的意見(太十六18,22~24),已經打開了『陰間的門』,使人攻擊主的恢復為『邪教』。如李弟兄在『馬可福音生命讀經』(可三21~22)所說,主的親屬對祂『天然的關切』,為『經學家開了褻瀆祂的路』。儘管這些『憂心弟兄們』是『主的恢復』的親屬,但他們天然的『關切』,已經為外國政府和美國和全地的反對者,打開了『陰間的門』,誹謗主的行動。

創二17:只是善惡知識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喫,因為你喫的日子必定死。

太十六18: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召會建造在這磐石上, 6陰間的門不能勝過她。 

註6:陰間的門乃是指撒但黑暗的權勢或能力。(西一13,徒二六18。)基督要在這關於祂自己啟示的磐石上,並以彼得這樣經過變化的人為石頭,建造真正的召會,這樣的召會是陰間的門不能勝過的。主這話也指明,撒但黑暗的權勢要攻擊召會;因此,召會(神的國)和撒但的權勢(撒但的國),二者之間進行著屬靈的爭戰。

太十六22~24:[22]彼得就拉祂到一邊,責勸祂說,主阿,神眷憐你,這事絕 1不會臨到你。[23]祂卻轉過來,對彼得說, 1撒但,退我後面去罷!你是絆跌我的,因為你 3不思念神的事,只思念人的事。[24]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否認 2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並跟從我。

22節註1:天然的人絕不肯背十字架。

23節註1:基督看出,阻撓祂背十字架的不是彼得,乃是撒但。這啟示我們,那不肯背十字架天然的人,與撒但乃是一。

23節註3:當我們不思念神的事,只思念人的事時,我們就成了撒但,在主完成神定旨的路上,成了絆跌主的。

24節註2:在23~25節,有三件東西彼此相關,就是心思、己和魂生命。心思是己的發表,己是魂生命的具體表現。魂生命具體表現在己裡面,並藉著己活出來,而己又藉著心思、思想、觀念和意見發表出來。我們若不思念神的事,只思念人的事,我們的心思就趁機活動,表現自己。這就是在彼得身上所發生的。因此,主接下去的話指明,彼得必須否認他的己,並且不要救他的魂生命,乃要喪失他的魂生命。喪失魂生命乃是否認己的實際。這就是背起十字架。

可三21~22:[21]耶穌的親屬聽見,就出來要拉住祂,因為他們說祂癲狂了。[22] 從耶路撒冷下來的經學家說,祂有別西卜附著;又說,祂是靠著鬼王趕鬼。

三章二十一節說,主的『親屬聽見,就出來要拉住祂,因為他們說祂癲狂了』。這一句感歎的話,說出奴僕救主的親屬對祂天然的關切,這為經學家開了褻瀆祂的路。二十二節說,『從耶路撒冷下來的經學家說,祂有別西卜附著;又說,祂是靠著鬼王趕鬼。』這句褻瀆的話,是由二十一節天然關切的感歎引進的。

因著主的親屬不了解祂,就說祂癲狂了。這句話為反對者經學家開了毀謗主的門。經學家也許說,『你們看,連祂的親屬也說祂癲狂了,你們曉得祂為甚麼癲狂了?祂癲狂是因為祂被鬼附著,就是鬼王別西卜。』奴僕救主趕鬼,就是趕出為撒但黑暗的國作工的邪惡者,然而反對者卻說,祂是靠著鬼王趕鬼。那惡者是何等詭詐,鼓動這些邪惡的反對者說這話!他們與那惡者同工,甚至與他是一…。

我們要記住,主的親屬說主癲狂的話語,為毀謗開了門。他們責備主不正常,使經學家有機會詆毀祂。經學家也許說,『祂的確不正常,因為祂有鬼王別西卜附著。』我們由此看見,我們親屬對我們天然的愛,可能為撒但開了門,讓他能進來。(馬可福音生命讀經,一二五至一二七頁。)

莫名的同路人─『憂心弟兄們』與反對主恢復的人

在其文章的末了,『憂心弟兄們』再次攻擊水流職事站和同工們。這次他們的目標是所謂的『 那職事 』刊物(The Ministry magazine)[粗體照原文所示],他們說:『有一些評論者曾經建議,如果地方教會希望被福音派的基督徒所接納,他們應該要重新檢驗「那些在(我們的) 出版物 裏,顯然非正統的教訓」』 [粗體照原文所示] 。

誰是這『一些評論者』呢?『憂心弟兄們』所引用的話,乃是Harvest House新聞稿引述『邪教暨新興宗教百科』(一本企圖誹謗李弟兄被鬼所附的書)作者,『評論者』─約翰‧安格堡和約翰‧威爾頓的發表!正如他們以『憂心弟兄們』為名,隱藏自己的身分,發表這些匿名的文章;他們也在『一些評論者』的掩護下,暗地引用安格堡和威爾頓的話,掩飾他們與『邪』書作者的合一。

『評論者』安格堡和威爾登的發表是,如果我們『希望被接納』,我們必須丟棄李常受所教導的三一神,神人調和,基督教的墮落…等等。『憂心弟兄們』所引用的這段聲明,主要是攻擊李常受的著作!然而『憂心弟兄們』『借用』並扭曲了安格堡和威爾敦攻擊李弟兄職事的話,使其看上去是指著他們的目標─相調的同工們所說的。這是何等的卑鄙!

事實上,就『評論者』一詞而言,安格堡先生根本稱不上是一位『評論者』。他在從來沒有參加任何一場地方召會的聚會,從來沒有與任何同工、負責弟兄、或地方召會中的任何一位成員談過話的情形下,成為『邪教暨新興宗教百科』的作者。他完全依賴合著者威爾敦的寫作。然而威爾敦先生,一樣沒有參加過任何一場地方召會的聚會,從來沒有與任何同工、負責弟兄、或地方召會中的任何一位成員談過話。相反的,威爾敦先生的寫作,大多根據一些未經證實的資料,資料的出處是一本名為『 神人』的書,該書已於一九八五年被判定為誹謗。

反對者的網站上,也刊載了一些『憂心弟兄們』所寫的異議作品。因此,『憂心弟兄們』乃是與一些長期反對主恢復的人,聯手攻擊水流職事站和同工們。他們成了『莫名的同路人』,然而他們的同夥,僅止於一個共同的目標─拆毀主藉著弟兄們所興起,並藉著那些願意緊緊跟隨之同工們所繼續的這份職事。

對於這些帶有分裂態度的人,我們應該照著保羅在提多書三章十節的話:『 分門結黨的人,警戒過一兩次,就要拒絕 。』

主內弟兄

Dan Sady      Bill Buntain


附註:

1 關於訴訟案的詳情,請見『 真理辯正─Harvest House訴訟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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