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守那按照使徒教訓可信靠的話,好能用健康的教訓勸勉人,又能使那些反對的人知罪自責(提多書一章九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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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主恢復的文字工作》的分析和回應』一文的著者宣稱,同工們所表達關於在主的恢復中只有一個出版的意願並無聖經根據,此一宣稱乃是錯誤的。茲將事實列述如下:

一、同工們所發表『 主恢復中的文字工作』聲明,並未違反聖經的教訓;事實上,這樣的聲明乃是穩固的立基於 許多重要經節以及聖經原則之上。

二、新約也給我們看見, 在主的職事中領頭的人有義務在關於這些真理的點上裝備聖徒,並引導眾召會,使其實行能與這些真理相符。

三、新約更進一步表明,在眾召會中, 長老有責任照著上述真理,牧養那些在他們照顧之下的眾聖徒。

四、真正 沒有聖經根據 的,乃是『分析和回應』一文,以及其他持異議的文字中所發表,對那些擔負上述責任之人公開的攻擊。

五、『分析和回應』一文的另一錯誤,乃是推翻了李弟兄在一個出版之事上, 所應用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四章八節的話

同工們針對多種出版的議題發表聲明,乃因眾召會中間所散佈不同的教訓(提前一3~4)日益增多,而引起難處,這些不同的教訓違反聖經中極關鍵的原則,並且與主恢復中『一般的職事』之教訓不同。

提前一3~4:[3]我往馬其頓去的時候,曾勸你仍住在以弗所,好囑咐那幾個人,不可教導與神的經綸不同的事,[4]也不可注意虛構無稽之事,和無窮的家譜;這等事只引起辯論,對於神在信仰裏的經綸並無助益。

讓我舉另一個例子來表明,一個地方召會所作的事,有些不僅是地方召會上的事,而是與整個身體息息相關。一個地方召會若是接受一個職事,而這職事與那產生眾召會,建立眾召會,現今仍在造就眾召會的一般職事不同,這件事就影響到整個身體。保羅的職事是一個產生外邦眾召會,建立她們,造就她們,並幫助她們長大的一般職事。我認為保羅的職事是一般的職事。然後亞波羅來了,他帶著另一個職事。哥林多召會要接受這樣一個職事,就必須考慮接受後的影響。毫無疑問,你們有權接受任何的職事,因為你們是地方召會。然而,你們必須考慮,你們接受這樣一個職事,不僅僅是地方上的事。這不像定規一個地方召會該有多少次的聚會。

我們也必須曉得,一個地方召會出版並分發刊物,也影響到眾召會的見證。一個地方召會出版文字見證,該作得非常謹慎,多方考慮這會如何影響主普遍的見證。我們必須時時考慮,我們所作的對眾地方召會的影響。

這三個例子彀好也彀強的告訴我們,我們不可因著有一個地區的工作,在這地區的工作下有幾個召會,就以為有充分的轄權,可以照著我們的揀選來作一切,而不顧到主宇宙的見證,宇宙的身體,宇宙的職事,和宇宙的行動。如果我們這樣思想並實行,我們自己會陷入難處,也會給別人製造難處。每一個地方召會的確有自己的轄區,但一個地方召會無論作甚麼,必須仔細考慮這會如何影響主宇宙的見證,宇宙的身體,宇宙的行動,和宇宙的職事。(長老訓練第四冊,關乎主恢復的實行其他幾件要緊的事,二九至三○頁。)

這『一般的職事』已過由我們的倪柝聲弟兄與李常受弟兄所執行,現今也繼續由全地上幾乎所有的同工們所執行。『主恢復中的文字工作』一文,乃是同工們針對在全地眾召會之間,因著有不同的出版工作,傳佈不同的教訓,以致引起日益增加的難處,所作的回應。

一、在主的恢復中,一個出版的聖經根據

相調同工們在『 主恢復中的文字工作』一文中的交通,是穩固的立基在許多基要的聖經原則之上,包括以下各項:

  1. 使徒獨一的教訓和交通

  2. 使徒在各召會中都教導相同的事

  3. 主向一個召會的說話,成為祂向眾召會的說話

  4. 基督身體的一

  5. 同心合意

  6. 思念相同的事

  7. 說一樣的話

  8. 新約的獨一職事

  9. 一個工作,帶著一個目標

  10. 在主行動的獨一水流裏事奉

李弟兄關於『受約束只有一種出版』的交通,乃是這些原則的實際實行,並顯明他的負擔是為著保守主的恢復在真實的一裏同心合意,好建造基督的身體。這十項原則應作為我們在召會中行事為人之一般的指引,並作為我們執行主的職事時專特的指引。我們應當格外儆醒,將之應用於出版的事上,如此我們所出版的文字就不至於違反真理,而變成眾召會之間混亂和分裂的因素。受約束只有一個出版,是倪弟兄與李弟兄對這些原則明智的應用。他們的職事和實行提供我們可跟隨的榜樣,以保守主恢復的獨特。作為該教訓的一部分,一個出版代表上述每一原則健康的延伸和直接的應用;這些原則在以下所摘錄的聖經經文與職事信息中有詳盡的說明:

  1. 使徒獨一的教訓和交通(徒二42,約壹一3,林前一9)。

    徒二42:他們都堅定持續在使徒的 1教訓和交通裏,持續擘餅和禱告。

    註1:…在神新約的經綸裏,神所啟示並承認的教訓只有一種,就是使徒的教訓;屬乎神並蒙神悅納的交通也只有一種,就是使徒的交通,這是與父並祂兒子耶穌基督的交通,也是惟一召會,基督身體的惟一交通。

    約壹一3:我們將所看見並聽見的,也傳與你們,使你們也可以與我們 3交通;而且我們的交通,又是與父並與祂兒子耶穌基督所有的。

    註3:…交通在此指明把個人的利益,為著某一共同的目的,放在一邊,並聯於別人。因此,與使徒有交通,在使徒的交通裏,並在使徒的交通裏與三一神有交通,乃是放下我們個人的利益,聯於使徒和三一神,為著完成神的定旨。

    林前一9:神是信實的,你們乃是為祂所召, 3進入了祂兒子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交通。

    註3:祂這交通成了使徒在祂的身體~召會~中與信徒共享的交通,(徒二42,約壹一3,)也該是我們在祂的筵席上有分於祂的血和身體時,所享受的交通。(十16,21。)這樣的交通,就是由聖靈所實施的交通,(林後十三14,)必是惟一的,因為祂是獨一的;這交通禁止在祂獨一身體的肢體中間有任何分裂。

    因此,使徒行傳告訴我們:一面,門徒同心合意;另一面,所有同心合意的人都持續在使徒的教訓裏。(徒二42。)使徒的教訓是持守同心合意的因素。若有一個以上的教訓,就破壞了持守的因素。(長老訓練第七冊,同心合意為著主的行動,一○九頁。)

    使徒的交通是基於使徒的教訓。交通總是在教訓之後。若沒有教訓,就沒有交通的元素或範圍。事實上,教訓就是交通的元素和範圍。因著主的憐憫,今天在主的恢復裏,我們是在使徒的教訓之下,並在使徒的交通裏。(主恢復的簡說,四一頁。)
    根據新約的記載,領導是在於使徒的教訓。(徒二42。)在提前一章三至四節,保羅勸提摩太仍住在以弗所,好囑咐那幾個人,不可教導與神的經綸不同的事。提摩太前書給我們看見,有一個領導囑咐人教導正確的事。這表明正確的領導是在於使徒的教訓。(長老訓練第九冊,長老職分與神命定之路(一),二六至二九頁。)

    不僅如此,我們為著這一個目標走這一條路,也沒有不同的教訓。(提前一3~4。)我們只接受使徒的教訓,(徒二42,)就是主耶穌健康的話。(提前六3。)提前一章說到關於神經綸的教訓,六章說到主耶穌健康的話。所有使徒的教訓都是為著神的經綸;而這些教訓都是主耶穌健康的話。使徒從主學了這些話,並且跟從主教導祂所教導的。使徒的教訓是關於神經綸的教訓。我們必須傳講並教導關於基督那追測不盡的豐富和神新約的經綸。在以弗所三章八節,保羅說到基督那追測不盡之豐富的福音,在九節他說到神永遠的經綸。我們必須傳講並教導這兩件事。願主保守我們在這一條路上,為著一個目標,沒有意見,也沒有不同的教訓。(神命定實行新約經綸的路,一六四頁。)

    使徒獨一的交通,乃是基督生機身體眾肢體獨一並普遍的交通

    眾召會內在的交通是使徒惟一的交通,乃是基督生機身體眾肢體獨一並普遍的交通。(徒二42。)這流先是神聖三一之神聖生命的交通。然後這交通傳到使徒們,他們是在地上的頭一班信徒中間。所以,這流成了使徒的交通。所有早期的使徒都在神聖生命的流裏。不僅如此,在那些早期的日子,所有的信徒都堅定持續在使徒的教訓和交通裏。他們只有一個教訓,一個交通。使徒作了美好的工作,將神聖的生命分賜到人裏面,並將他們帶進這神聖生命的流。這流,這交通,就成了初信者的交通。他們的交通乃是使徒的交通,而使徒的交通就是三一神的交通。(生機建造的召會,六四至六五頁。)

  2. 使徒在各召會中都教導相同的事,使眾召會在生命、性情、彰顯、和實行上成為一(林前四17,七17,十一16,十四33~34上,36,十六1,啟一12)。

    林前四17:因此我已打發提摩太到你們那裏去;他在主裏是我所親愛、忠信的孩子;他必題醒你們,我在基督耶穌裏怎樣行事,正如我在 2各處各召會中所教導的。

    註2:這說法指明兩件事:(一)使徒的教訓在各處都是一樣的,沒有因地而異;(二)各處等於各召會,各召會也等於各處。

    林前七17: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在眾召會中都是這樣吩咐。

    林前十一16:若有人想要強辯,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神的 2眾召會也沒有。

    註2:這裏的眾召會指明,所有的地方召會雖是各自獨立的,卻都照著使徒的教訓一致行動。

    林前十四33~34上:因為神不是混亂的,乃是和平的。婦女在召會中要靜默, 2像在眾聖徒的眾召會中一樣。

    註2:這指明眾地方召會,在實行上該是一樣的。

    林前十四36:神的話豈是從你們出來麼? 1豈是單臨到你們麼?

    註1:這也指明一地的召會,在實行上該效法其他各地的召會。眾地方召會都當照著從使徒出來之神的話,服從那靈普遍性的吩咐。

    林前十六1:關於為聖徒收集餽送,我 2從前怎樣吩咐加拉太的眾召會,你們也當怎樣行。

    註2:這再次有力的指明,所有的地方召會,在實行上都該是一樣的。(七17,十一16,十四34。)

    啟一12:我轉過身來,要看是誰發聲與我說話;既轉過來,就看見七個金燈臺。

    使徒在所有的召會中都教導同樣的事

    使徒在各地召會施教,他的教訓都是相同的;(林前四17,七17,十一16,十四34;)並不是說在某地有一種教訓,到了另一地,又是另一種教訓。使徒乃是同樣的教導各地召會。(當前的角聲與當前的需要,三七頁。)

    …我們也必須在全地各國所有的召會中教導同樣的事。我們中間不該吹不同的號聲,也不該有不同的聲音。我們都該說一樣的事,吹同樣的號,教導相同的事。我們需要在教訓上是一。(林前四17,七17,十六1,徒二42,羅十六17,提前一3~4,六3,弗四13~14。)

    眾召會也應當在實行上是一。(林前十一16,十四33下~34。)若眾召會在實行上不同,就會破壞同心合意。若是我們在神命定的路上訓練全時間者,他們所回到的各召會又有不同的實行,這就會引起難處。我們會自相矛盾。我盼望所有的受訓者回到本地召會去,因著我們都實行同一條路,就會很有功用。(長老訓練第九冊,長老職分與神命定之路﹝一﹞,一三頁。)

    使徒對不同的地方召會並沒有不同的教訓。他在各處各召會中都教導同樣的事,他在眾召會中也吩咐同樣的事。(林前四17,十一16,十四33。)啟示錄二、三章有主分別寫給七個地方召會的七封書信,但每封書信的末了都說,『那靈向眾召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二7,11,17,29,三6,13,22。)每封書信都是寫給一個特定的地方召會,但那封特別的書信也是為著眾召會。這含示眾召會在那靈裏作主的見證,該是同樣的。(基督在信徒裏面長大使神的定旨得完成,六六至六七頁。)

    使徒保羅在眾召會教導同樣的事。(林前四17,七17。)這就是說,在不同地方的眾召會應當都是相同的。(今日主恢復中內在的難處及其合乎聖經的救治,三二頁。)

    以上一切的教訓是神在這末後的日子,在子裏的說話,(來一2,)應當普遍的在各處各召會中,同樣的教導。(林前四17,七17。)(新約的職事以及使徒的教訓和交通,一九至二○頁。)

    林前四章十七節,七章十七節,和十六章一節指明,保羅教導眾召會同樣的事。眾召會都在一個教訓,就是使徒的教訓之下。(徒二42。)我所教導的,乃是使徒的教訓。我不願傳講我自己的東西,我所供應的完全是照著使徒的教訓。我沒有我自己的教訓。我的教訓乃是使徒的教訓,那獨一教訓的一部分。(長老訓練第七冊,同心合意為著主的行動,三八至三九頁。)

    並且,這合一的實行是照著使徒的教訓。(林前四17下,七17下,十一16,十四34上。)使徒在各處各召會中所教導眾聖徒的,都是一樣的。(主所渴望的合一與同心並祂所喜悅的身體生活與事奉,一四頁。)

    在新約中,使徒認為眾地方召會是一樣的。在林前四章十七節保羅說到他『在各處各召會中』教導的方式。沒有一節聖經指明,使徒保羅在各召會中的教導有所不同。他在七章十七節說,『我在眾召會中都是這樣吩咐,』在十一章十六節說,『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神的眾召會也沒有。』在歌羅西四章十六節保羅說,『這書信在你們中間念了之後,務要叫在老底嘉的召會也念,你們也要念從老底嘉來的書信。』在這些經節中我們看見,使徒的教訓在眾召會中都是一樣的。因此,保羅鼓勵眾召會彼此效法。(帖前二14。)(那靈與基督的身體,二二○頁。)

    你們是照顧眾召會並有分於主恢復的人,你們必須領悟,真正召會生活的恢復,無論在教訓、實行、思想、說話、素質、外表和彰顯上,都該全然、絕對、完全、終極是一。(長老訓練第七冊,同心合意為著主的行動,三八頁。)

  3. 主向一個召會的說話成為祂向眾召會的說話(西四16,啟一11,二7上)。

    西四16:這書信在你們中間念了之後,務要叫在老底嘉的召會也念,你們也要念從老底嘉來的書信。

    啟一11:你所看見的,當寫在書上,寄給那七個召會:給以弗所、給士每拿、給別迦摩、給推雅推喇、給撒狄、給非拉鐵非、給老底嘉。

    啟二7上,11上,29,三6,13,22:那靈向 2眾召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

    註2:這七封書信,一面說,每封都是主向個別的召會所說的話;但另一面說,也是那靈向眾召會所說的話。每個召會,不僅該留意那封特別寫給她的書信,也該留意所有寫給其他召會的書信。這含示眾召會在那靈裏作主的見證,應當是同樣的。今天,那靈既然向眾召會說話,我們就必須在眾召會中,站在正確的地位上聽那靈說話。不然我們怎能聽見?

    使徒給歌羅西人的書信,囑咐老底嘉人要念;給老底嘉人的書信,歌羅西人也要念。(西四16。)這兩個地方的光景和情況在有些方面也許不同。但使徒說,歌羅西人需要將給他們的書信傳給老底嘉人,給老底嘉人的書信歌羅西人也需要念。老底嘉人也許對保羅說,給歌羅西人的書信適於歌羅西的情況和光景,但不適於他們的情況。他們也許覺得不需要讀保羅給歌羅西的書信,但樂於接到保羅給他們的書信。歌羅西人也許說同樣的話,就是珍賞保羅寫給他們的信,但不認為他寫給老底嘉人的信會適合他們當地的光景和情況。

    說我們不喜歡拒絕職事,但我們必須禱告,看看主如何引導我們,這話聽起來非常屬靈,但這是遮掩狡詐異議的最好藉口。然而,保羅對歌羅西和老底嘉的囑咐,並沒有附加的條件。保羅所寫的,不僅是為著某一個召會,或為著兩個召會,乃是為著所有的召會。我們無法再容忍與這原則相違背的任何情形。

    外邦眾召會效法猶太地眾召會

    外邦眾召會效法猶太地眾召會。(帖前二14上。)說你所在的召會該與其他的召會不同,就是異議。跟從猶太召會,在新約裏不是一種榮耀的說法。成為猶太的,並不是一種榮耀,但保羅很喜樂,並且鼓勵在帖撒羅尼迦的召會率先效法猶太地的眾召會。假定在巴西的眾召會要效法並跟從在美國的眾召會,有些人也許覺得這是錯誤的。他們也許覺得在巴西的眾召會仍該與在美國的眾召會不同。在今天受蒙蔽的光景裏,他們也許以為這就是屬靈。每個地方召會都自由的接受那靈的引導。這聽起來非常美好,事實上卻是狡詐的異議和真正的毒素。(長老訓練第七冊,同心合意為著主的行動,五七至五八頁。)

    同時,這合一的實行也是照著那靈對眾召會所說同樣的話。(啟二7,11上,17上,29,三6,13,22。)啟示錄二、三章寫給七個召會的七封書信,都是對眾召會說的,凡有耳的,就應當聽。沒有一卷書,不是寫給眾召會的。眾召會所有的是同一本聖經,大家都是照著同樣的話實行合一。結果,這合一的實行就指明七召會的七個金燈臺是完全相同。(啟一20。)眾召會是神的金燈臺,雖是分開,各自獨立,但她的本質、形狀、功用和彰顯是完全一樣的。(主所渴望的合一與同心並祂所喜悅的身體生活與事奉,一四至一五頁。)

    在啟示錄裏,主耶穌將七個召會集調、相調在一起如同一個召會。祂寫了七封信,給這七個召會各一封信,但祂將七封信擺在一起,如同一封書信,並且寄給所有七個召會,使每個召會都得著同樣的交通。(一4,二1~三22。)在主眼中,所有七個地方召會就是一個召會,因為祂只有一個身體。不僅如此,使徒保羅也將老底嘉和歌羅西這兩處召會調在一起。他寫了一封信給在老底嘉的召會,並且叫老底嘉的召會給歌羅西念。他也寫了一封信給在歌羅西的召會,並且叫歌羅西的召會也給老底嘉念。(西四16。)(關於主的恢復和我們當前的需要,四九頁。)

    我們都知道,在啟示錄二至三章裏有七封書信寄給七個召會。雖然我們在這七個召會看見種種的不同,但這些不同之處都是在消極方面的。在積極方面,眾召會都一樣。這就是七封書信並非分開而個別的寄給每一個召會的原因;反之,七封書信全都寄給七個召會中的每一個。不僅如此,七封書信每一封的結尾都有以下的話:『那靈向眾召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二7。)例如,凡是寫給以弗所召會的話,就是那靈向眾召會所說的話。這是一個有力的證明,眾地方召會必定是一樣的。(那靈與基督的身體,二二○至二二一頁。)

    七封書信的末了都是那靈向眾召會所說的話

    雖然七封書信的內容有所不同,但在每一封書信的末了都有同樣結束的話:『那靈向眾召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啟二7,11,17,29,三6,13,22。)每一封書信都是寫給一個地方的一個召會。但七封書信的末了都是相同的,都是那靈向眾召會說話。這就是說,每一封書信都是寫給眾召會的,這也指明眾召會應當是相同的。這是作眾召會實行同心合意之基礎的第二項。在眾召會之間必須有同心合意。

    …在歌羅西四章十六節。保羅寫著說,『這書信在你們中間念了之後,務要叫在老底嘉的召會也念,你們也要念從老底嘉來的書信。』給歌羅西召會的書信,也是為著老底嘉召會;給老底嘉召會的書信,也是為著歌羅西召會。因此,每一封書信不僅是為著受信的召會,也是為著眾召會。這指明主要眾召會同心合意。(今日主恢復中內在的難處及其合乎聖經的救治,三二頁。) 

     使徒保羅將歌羅西和老底嘉這兩處召會調和為一,寫給他們共同的書信

    使徒保羅將歌羅西和老底嘉這兩處召會調和為一,寫給他們共同的書信。(西四16。)他寫了一封信給在歌羅西的召會,並囑咐他們要讓在老底嘉的召會也讀那封信。他也寫了一封信給老底嘉,並叫老底嘉讓歌羅西也讀。我們可能沒有這樣的實行,反而喜歡把事情保密在我們的地方,但保羅的實行是不一樣的。他要在老底嘉的召會讀他寫給在歌羅西召會的信,也要在歌羅西的召會讀他寫給在老底嘉召會的信。(一個身體和一位靈,二五至二六頁。)

    在新約裏我們也看見奇妙的相調。主耶穌寫了一封集大成的書信給在亞西亞的七個召會,藉此把她們全部調在一起。保羅分別寫信給在歌羅西的召會和在老底嘉的召會,叫她們交互念這兩封書信,藉此使這兩個召會相調。(西四16。)這指明在保羅眼中,這兩個召會乃是一,她們該知道同樣的事。(關於相調的實行,二三頁。)

  4. 基督身體的一(弗四4,二16,羅十二5,林前十二13)。

    弗四4:一個身體和一位靈,正如你們蒙召,也是在一個盼望中蒙召的。

    弗二16:既用十字架除滅了仇恨,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在一個身體裏與神和好了。

    羅十二5: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裏是一個身體,並且各個互相作肢體,也是如此。

    林前十二13:因為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或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或自主的,都已經在一位靈裏受浸,成了一個身體,且都得以喝一位靈。

    …為著這樣一個身體,主在地上只有一個工作。從新約裏我們能看見,主在地上只有一個行動,一個身體,也只有一個見證。照著空間和時間說,祂新約的行動,祂的身體,和祂的見證乃是宇宙的。我們對這三方面的印象必須非常深刻。主只有一個行動,一個身體,和一個見證。

    我不在意你在所在的地方接受甚麼負擔作工,也不關心你所作的是對是錯,我卻關心你的那種作法可能是分裂的。你可以有權作一些事,但這些事身體吞不下去,反而要把它吐出來。那時你會喫到苦頭。這是相當嚴肅的事。我們必須曉得,我們不是在作一種基督教的工作。我們是有負擔執行主的恢復,為著祂獨一的身體,背負祂獨一的見證。

    今天地球這麼小,這正是黃金的時機,讓愛主的人背負祂的一個見證,就是基督一個身體的見證。在這地上,在各國各族的人中,人們能看見這樣一個見證。無論你往那裏去,這些人都說同樣的話,供應同樣的東西,作同樣的事,並背負同樣的見證。無論你是到日本、香港、倫敦、印度、以色列或者非洲,你能看見同樣的見證。

    只要守住這樣一個美妙的見證,這比任何事更要緊。即使我是一個偉大的聖經教師,能彀向群眾教導聖經,也不如守住這樣一個見證那麼值得。即使我能彀作偉大的福音工作,帶領千百的人歸向主,也不如守住這樣一個見證那麼值得。我盼望我們的眼睛能被開啟,透徹的看見甚麼是更有價值的。如果我們的異象清楚,我們就會蒙拯救,不受次要的點打岔。專注於如何聚會或任何一種工作,完全不如守住這樣一個見證那麼值得。我確信主的祝福確實在這裏。我們許多人能見證,當我們摸這個見證以外的事物時,膏油塗抹就不是這麼與我們同在。然而每當我們摸這個見證,我們就經歷到活潑、豐富的膏油塗抹,我們裏面會有一種『跳躍』。這強有力的證明,今天主所要的就是這樣一個見證。二千年來,祂一直尋求這樣一個見證,這是新約所包含並傳輸給我們的真正啟示。(長老訓練第四冊,關乎主恢復的實行其他幾件要緊的事,二四、三五至三七頁。)

    不要以為我在責備、警告或威脅你們。我愛你們大家。我在愛裏說話,因為你們都愛主的恢復。倘若你真愛主的恢復,就要儆醒,不是為著別人,乃是為著自己。不要被仇敵欺騙。倘若你愛主的恢復,並且寶貝這個職事,你必須看見主的恢復是甚麼。主的恢復不是為著任何一種作為。主的恢復乃是為著神的經綸,為著保守基督身體的一。這就是主的恢復。若是這個一了了,主的恢復就了了,我們就會重蹈今天基督教的覆轍。要儆醒,提防那狡猾者魔鬼,他能帶著任何一種面具臨到你。這是我出於愛心的話。也許你不曉得我在說誰。我是說到你們有意教導與今天這職事不同之事的人。你知道,主也知道你有沒有這樣的意圖。若是你沒有這樣的意圖,讚美主。那沒有問題。但我們必須看見,教導合乎聖經的事,美好的事,卻有幾分與神的經綸不同,這乃是一件嚴肅的事。(長老訓練第三冊,實行異象的路,四六頁。)

    召會生活實行的祕訣,第一就是在地方召會中的同心合意。第二,召會生活實行的祕訣,是在宇宙身體裏的一。(弗四3,約十七11,21~23。)有的人堅持說,『我們是地方召會,每個地方召會有各自的區域,不要來摸我們的事。你如果來摸我們的事,你就是摸我們的地方行政。』這樣說是叫眾地方召會彼此分開。這是分開,這不是『一』。在眾地方召會之間應當有『一』,每一個地方召會裏也應當有同心合意。這樣,我們就有祝福。

    召會是一個人,是一個身體。正如一個人不能分成許多塊,召會這新人也不能分成許多塊。我們的肉身不能分成分開的、自治的許多塊。我們不能說,我們的肩膀、頭和雙手是自治的單位。所有地方召會必須是一,每一個地方召會必須在同心合意裏,沒有意見。(一個身體和一位靈,二○至二一頁。)

    在整個宇宙中只有一個身體,眾召會必須是一個身體。但我的意思並不是說眾召會應該組織成為一個身體。如果在克利夫蘭的召會害怕被紐約的召會摸著,我就不知道在克利夫蘭的召會是那一種召會;她一定是不正常的。如果我害怕鄰座的人會偷我的錶,我必定有某種問題。我鼓勵你們大家安心,將你們的召會向眾召會敞開。不要把召會放在你的口袋裏,好像口袋型的召會。召會是基督的召會,神的召會,以及眾聖徒的召會。(羅十六16,林前十一16,十四34。)召會不是你或我的召會。然而,有些人想要把召會變成口袋裏的召會。已往我多次看見這事。在每一個事例中,嘗試這樣作的人都失敗了,因為眾聖徒不贊同這樣的事。每位聖徒都渴望在一個敞開的召會中,就是屬於神、基督和眾聖徒的召會。每個地方召會必須是敞開的。(那靈與基督的身體,二二三至二二四頁。)

  5. 同心合意(徒一14,二46,十五25,羅十五6)。

    徒一14:這些人同著幾個婦人,和耶穌的母親馬利亞,並耶穌的兄弟,都同心合意,堅定持續的禱告。

    徒二46:他們天天同心合意,堅定持續的在殿裏,並且挨家挨戶擘餅,存著歡躍單純的心用飯。

    徒十五25:所以我們同心合意,認為該揀選幾個人,差他們同我們親愛的巴拿巴和保羅,往你們那裏去。

    羅十五6:使你們 1同心合意,用同一的口,榮耀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與父。

    註1:原文意,有同樣的心思、意志和目的。這就是我們在全人裏面是一,結果外面的說話也是一。當我們同心合意時,我們都用同一的口,說同樣的話。這與巴別的光景相反。在巴別,由於人類的分裂,他們的語言被變亂,成為許多不同的言語。(創十一7,9。)要同心同口惟一的路,就是讓基督在我們的心裏和口中有地位作一切,使榮耀歸與神。

    同心合意

    我們眾人要在主新行動的命脈上與祂是一。為著主的新行動,眾召會要同心合意。已過,我們失去了同心合意,但我們必須竭力恢復並持守它。(長老訓練第九冊,長老職分與神命定之路﹝一﹞,一三頁。)

    同心合意,沒有意見

    已往我們享受過的得勝,百分之百是由於同心合意。我說這話,是要作我們眾人的勉勵。我們眾人必須同心合意,沒有意見。要執行主的恢復,我們不需要有任何意見,我們該對帶領有信心。你也許比領頭或決斷的人精明一些,但你若表達你的意見,那只會躭延時間。你的作法也許只花二十五分鐘,而決定的作法要花三十五分鐘,這十分鐘的不同,不值得發表你的意見。因著討論你的意見,我們也許要多花半小時,甚至兩小時,這甚至會造成異議或分裂。這就是我們今天所受的苦。(長老訓練第八冊,主當前行動的命脈,七○頁。)

    我們所需要的就是恢復這種同心合意。我們若要認真隨著主今日的行動往前,就需要這種同心合意。誰是對的算不得甚麼,我們需要這種同心合意。我們需要有一樣的心思、一樣的意念,同魂、同心為著同樣的目的。腓立比書告訴我們,這件事是從我們的靈開始,(腓一27,)但我們必須領悟,我們不是只有靈的人。我們也有心思、意念、目的、魂和心。我們在同樣一個靈裏,有同樣的一個魂、一個心思、一個意念,就是得著同心合意,這是得著一切新約福分和遺贈的鑰匙。不然,我們將是另一班不同心合意的基督徒,而重複基督教可憐的歷史。

    提前六章三節也說到那合乎敬虔的教訓。這是主升天之後使徒的教訓,主要是保羅的教訓。提前三章十六節告訴我們,敬虔極大的奧祕,就是神顯現於肉體,這首先是基督,然後是召會,作基督將神顯現於肉體的延續。那合乎敬虔的教訓,使徒保羅的教訓,完全是論到召會是敬虔極大的奧祕。提前六章三節包括主在四福音裏的話,加上祂升天以後,藉著祂的使徒從使徒行傳到啟示錄所說的一切話。我們所教導的事,若是在新約所強調的以外,就是在教導不同的事,我們就很難真正的是一。我們若有許多不同的教訓,也會有許多帶進分裂的不同實行。這樣就不可能有同心合意,不可能有一。(長老訓練第七冊,同心合意為著主的行動,一六、四二至四三頁。)

  6. 思念相同的事(腓二2,四2,林後十三11,林前一10下)。

    腓二2:你們就要使我的喜樂滿足,就是要 3思念相同的事,有相同的愛,魂裏聯結,思念同一件事。

    註3:在腓立比人中間,他們的思念不合,(四2,)這令使徒擔憂。因此,他求他們思念相同的事,甚至思念同一件事,可以使他的喜樂滿足。

    腓四2:我勸友歐底亞,也勸循都基,要在主裏 1思念相同的事。

    註1:這指明這兩位姊妹彼此不合,沒有相同的心思。因此本書纔勸勉說,要與人位化的福音同魂,(一27,)要在魂裏聯結,思念同一件事,(二2,)還要有相同的心思,竭力追求基督。(三14~15。)

    林後十三11:末了,弟兄們,要喜樂,要被 2成全,要受安慰, 4要思念相同的事,要 5和睦,如此那愛與和平的神,必與你們同在。

    註2:或,徹底完成。即修理或調整,整頓,修補,完美的合在一起,因此是恢復。在原文,這是9節和弗四12“成全”的字根。

    註4:被岔開和受迷惑的哥林多人,要得著成全、調整、整頓並恢復,首要的該是思念相同的事,正如使徒在第一封書信裏所勸勉他們的。(林前一10。)

    註5:或,相安。指彼此相安,或許也指與神相安。

    林前一10下:…只要在一樣的心思和一樣的意見裏,彼此 5和諧。

    註5:和諧,在太四21譯為補網。原文意修理、恢復、調整、修補,將破裂之物完全補好,完美的合在一起。哥林多的信徒是一整體,卻分開了、破裂了。他們需要修補,完美的合在一起,得以在和諧中有一樣的心思、一樣的意見,說一樣的話,就是基督和祂的十字架。(林前一17~18,22~24,二2。)

    智慧的路是我們眾人走全時間的路,說同樣的事,想同樣的事,陳明同樣的事,並且教導同樣的事,有同樣的素質、外表和彰顯,這使我們有士氣、衝擊力,能擊敗仇敵;這就是主所需要的!(長老訓練第八冊,主當前行動的命脈,一三三頁。)

    在腓立比二章二節裏,使徒再次勸信徒:『你們就要使我的喜樂滿足,就是要思念相同的事,有相同的愛,魂裏聯結,思念同一件事。』當使徒看見全地眾召會都在實行這種一,就是他們都思念相同的事,甚至思念同一件事,使徒的喜樂就滿足了。惟有當我們在思念相同的事時,主纔能完成祂的定旨,使祂的心意得著滿足。(關於主的恢復和我們當前的需要,一○○頁。)

    保羅在林前一章十節說到我們需要和諧:『弟兄們,我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懇求你們都說一樣的話,你們中間也不可有分裂,只要在一樣的心思和一樣的意見裏,彼此和諧。』基督的身體裏不該有分裂。(十二25上。)在三一神裏,我們就有一。我們所擁有的一,就是三一神自己。雖然這個一是在我們裏面,我們卻滿了意見和偏好。因此,我們需要彼此和諧。我們都需要調整到和諧,好使身體裏沒有分裂。(主恢復中的五個重點,十二頁。)

    今天我們還要往前,開展主的召會,所以我們要廣傳福音、建立小排、教導真理。在這目標之下,我們沒有爭論,也沒有異議,都說一樣的話,想相同的事,同心合意往前,不只臺島眾召會如此,全球六大洲的眾召會也都如此。若是這樣,那個能力就是大的;主必定給我們一個敞開的門,因為這是主今天所要走的路。(時代的異象,五八至五九頁。)

  7. 說一樣的話(林前一10上,羅十五6)。

    林前一10上:弟兄們,我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懇求你們都 2說一樣的話,你們中間也不可有 3分裂…。

    註2:這是由於他們在分爭時說不同的話,如使徒在11~12節所定罪的。

    註3:在本書,使徒對付哥林多信徒中間的十一個難處。第一是分裂的事。分裂幾乎總是領先的難處,帶進信徒中間一切別的難處,可看為信徒之間難處的根源。因此,在對付哥林多召會中的一切難處時,使徒的斧頭首先砍到這根,就是對付他們中間的分裂。信徒行事為人配得過神呼召的頭一項美德,就是保守基督身體中那靈的一。(弗四1~6。)

    羅十五6:使你們 1同心合意,用同一的口,榮耀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與父。

    註1:原文意,有同樣的心思、意志和目的。這就是我們在全人裏面是一,結果外面的說話也是一。當我們同心合意時,我們都用同一的口,說同樣的話。這與巴別的光景相反。在巴別,由於人類的分裂,他們的語言被變亂,成為許多不同的言語。(創十一7,9。)要同心同口惟一的路,就是讓基督在我們的心裏和口中有地位作一切,使榮耀歸與神。

    說一樣的話

    我們在這裏是為著主的恢復。我不是作我自己的工作,你們也不是作你們自己的工作。我們都在背負一個見證;我們的肩膀都在『約櫃』的『杠』下。既然我們都背負一個見證,我們應當都說一樣的話。(林前一10。)但是有些地方所說的話,引導聖徒們偏離了主恢復的方向。這樣的話也許不錯,也沒有不合聖經。它正確而且合乎聖經,但至終卻引導聖徒們到錯誤的方向去。…

    我們從經歷中曉得,傳不同教訓的人,是頭一個被犧牲的人。這就是說,如果你傳不同的教訓,你不是冒著犧牲主恢復的危險,乃是冒著犧牲你自己的危險。我們都需要實行保羅給提摩太的話:『我往馬其頓去的時候,曾勸你仍住在以弗所,好囑咐那幾個人,不可教導與神的經綸不同的事。』(提前一3。)我們不該教導與神的經綸不同的事,我們都該說一樣的話。

    我們必須考慮我們所供應、傳講並教導的。這就是說,我們需要顧到所有的召會。我能在主面前作見證,這是我已往在中國的實行,也是我今天的實行。當我在中國一個地方說話,我就考慮到別的召會怎樣受我說話的影響。我問自己說,『這會給別的召會造成難處麼?這會怎樣影響他們?整個恢復會接受這話麼?』我曉得我若不這樣考慮我的話,我就可能造成難處。我可能講說整個恢復不接受的事。我可能講說別人會棄絕的事,因為這事與他們的口味不合。(長老訓練第三冊,實行異象的路,一三四至一三七頁。)

    我相信我們若是真正活基督的生命作我們的實際,我們自然會有擴增。我們該活這樣一個見證。然後全地的召會都要背負同樣的見證,執行同樣新約的職事,來建立同樣新約的召會,作基督的身體。那麼無論人到那裏,都會看見同樣的事。他們會看見不同的人,不同的種族,不同的階級,和不同的社會,在一起聚會,背負同樣的見證,並且說同樣的話。他們會看見人們用許多不同的語言來述說同樣的事,並且背負耶穌真實的見證。即使我們人數很少,在神眼中,這仍然是得勝的事。(長老訓練第四冊,關乎主恢復的實行其他幾件要緊的事,一四五至一四六頁。)

    這是在哥林多人中間的事例。有人說,『我是屬保羅的,』有人說,『我是屬亞波羅的,』有人說,『我是屬磯法的,』又有人說,『我是屬基督的。』他們高舉有恩賜的人,因而造成了他們中間的分裂和爭競。說『我是屬基督的』,似乎非常屬靈,但也被使徒所定罪,與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一樣,因為那樣說與其他三種顯然是屬肉體的說法,(林前三3~4,)同樣造成分裂。這一切說法都造成了分裂;因此這一切說法都被定罪。保羅囑咐哥林多人都說一樣的話,並要在一樣的心思和一樣的意見裏,彼此和諧,為要避免他們中間的分裂。(林前一10~11。)(今日主恢復中內在的難處及其合乎聖經的救治,四八頁。)

    林前一章十節說,在哥林多人中間有分裂。他們不都說一樣的話。我們若都說不同的話,我們就會分裂。不僅如此,哥林多人沒有在一樣的心思和一樣的意見裏,彼此和諧。和諧可以比作鋼琴的調音。鋼琴若不調音,就不會有和諧的聲音。我們好比一架鋼琴,心思是一個琴鍵,情感是一個琴鍵,意志是一個琴鍵,良心又是另一個琴鍵。我們可能不在一樣的心思和一樣的意見裏,彼此和諧,所以當主耶穌來『彈琴』時,我們的聲音就不很好聽。我們的聲音是不和諧的,所以我們需要這屬天的一位來調整我們。(基督身體的內在觀點,一一三至一一四頁。)

    保羅給哥林多人的書信,內中題到的難處比其他書信題到的更多。哥林多前書至少題到十個難處,這些都來自相同的源頭,就是不同心合意,有不同的意見,不說一樣的話。(林前一10。)(長老訓練第七冊,同心合意為著主的行動,一二至一三頁。)

    今天我們能同心合意,因為我們只有一個異象,只有一個看法。我們都在這一個搆上時代,並承繼一切的異象裏,只有一個眼光,只說一樣的話,一心一口,同聲同調,一同事奉神。結果出來一個力量,成為我們的士氣,也成為我們的衝擊力;這就是我們的能力。主的恢復在地上有了這個能力,自然就有繁增的美麗光景。然而今天這個情形不彀高,尚未達於極點,以致我們雖沒有大的爭執辯駁,有時卻有小的唧咕議論,使得我們的士氣低落了。(時代的異象,五八頁。)

  8. 新約的獨一職事(徒一17,25,林後四1,弗四12,提前一12)。

    徒一17:他本來列在我們數中,並且在 1這職事上得了一分。

    註1:這辭在25節也題到,指為耶穌作見證的職事。(8。)使徒雖有十二位,他們的職事卻是惟一的“這職事,”就是在基督身體的原則中團體的職事。所有的使徒都是完成同一職事,他們不是為宗教、道理、作法作見證,乃是為成為肉體、復活、升天的耶穌基督,這萬有之主作惟一的見證。

    徒一25:叫他得這職事與使徒職分的地位。這一分猶大已經離棄,往自己的地方去了。

    林後四1:因此,我們既照所蒙的憐憫,受了 3這職事,就不喪膽。

    註3:這職事,指二12~三18所描述的職事,就是基督所有的使徒共有的惟一職事。他們人數雖多,但只有一個職事,就是為著成就神新約經綸的新約職事。使徒一切的工作,都是要完成這惟一的職事,將基督供應人,以建造祂的身體。

    弗四12:為要成全聖徒,目的是為著 2職事的工作,為著建造基督的身體。

    註2:11節那許多有恩賜的人,只有一個職事,就是將基督供應人,以建造基督的身體,召會。這是新約經綸中惟一的職事。(林後四1,提前一12。)

    提前一12:我感謝那加我能力的,我們的主基督耶穌,因祂以我為忠信,派我盡職事。

    因著已過的多少世紀,基督徒中間所發生的一切分裂和混亂,我有負擔強調職事的一這點。在基督徒中間,最損害的事就是分裂和混亂。不僅如此,一切的分裂和混亂都是出自一個源頭,那個源頭就是不同的職事。

    分裂來自不同的職事

    為甚麼從使徒-包括保羅和約翰-還在地上的時候,就有了分裂?分裂從第一世紀末開始發生,一直延續到這一世紀。分裂又分裂,造成了各種的混亂。這一切分裂的原因是甚麼?它們都是因著所謂不同的職事,產生出來的。(長老訓練第一冊,新約的職事,八至十頁。)

    只有一種職事始終建造、造就、成全人,完全沒有拆毀。新約所稱義、提倡、高舉甚至榮耀的,只有那惟一的職事。在提前一章四節,保羅接著告訴提摩太,那些教導不同之事的人,應當滿心被神的經綸所佔有。我與你們一些弟兄們的接觸,使我有負擔,定意召聚這次訓練。我不喜歡看見主的恢復被不同的教訓所拆毀。我看到真正的光景。主遮蓋我。你們可能不知道我在說甚麼,因為你們不曉得一切的因素。但我與你們一些人的接觸,叫我深深感到有一種可怕的因素。我察覺到你們要教導不同的事,以引起困擾並造成分裂。只有一種職事,是建造而絕不拆毀的,就是神的經綸。(長老訓練第三冊,實行異象的路,四二頁。)

    就行政說,眾召會在地方上可以彼此不同,但就見證說她們仍該是一,因為所有的召會乃是一個身體,在一個職事和主的一個行動之下。這就是我在本篇信息中的負擔。我盼望這事能深印在你裏面。

    我在這時候分享這一點,是因在全地主的恢復裏,有徵兆出來指明一種認知,認為不同地區的召會,在各種工作之下有自由不一樣。

    我必須見證,我的確寶貝主藉著一個職事而有一個行動,為要產生基督的一個身體,背負耶穌的一個見證,就是神新約經綸的見證。我越想到這一點,就越覺得今天我們在地上能有這樣一個見證,真是奇妙超絕。(長老訓練第四冊,關乎主恢復的實行其他幾件要緊的事,二七、三六頁。)

    不僅如此,我們應該除去我們中間地區分隔的想法。假若一位弟兄在某地區興起,他搬到另一地區去,應該沒有任何難處;但是已過曾經有難處。在主的工作中,我們要丟棄地區分開的路。一個人若在某地區很久,他甚至最好搬到另一個地區去。在主的恢復中,為著一個身體的建造,應該只在一個行動裏,藉著一個職事而有一個工作。(長老訓練第九冊,長老職分與神命定之路﹝一﹞,一三至一四頁。)

    在主的恢復裏只有一個職事。你若說這職事是我的職事,你這樣說時必須有一種體認,我所供應的是新約的職事。新約的職事是主耶穌託付給祂的十二使徒,然後給保羅和他同工的。倪弟兄清楚的認識只有一個職事。神在新約中經綸的職事是惟一的,所有服事的人,眾執事,都應當有分於同一個職事。(神命定實行新約經綸的路,一八二頁。)

    我們都必須學習這嚴肅的功課,並且要儆醒不偏離新約的職事。如果我們在這獨一的職事以外,推行新的、不同的東西,就著主的恢復而論,我們就了了。實際上,主的恢復乃是要把我們帶回到新約獨一的職事上。(長老訓練第一冊,新約的職事,七七頁。)

    惟一能保守我們在主恢復裏的路,就是那惟一的職事。倘若我們說我們是在主的恢復裏,而我們卻這麼輕忽的、甚至隱密的教導一些與神的經綸不同的東西,我們就種下了要在分裂裏長大的種子。因此,我們蒙保守在永遠的一裏,惟一的路就是教導神的經綸裏一樣的事。這樣的教訓稱為新約的職事。新約的職事單單供應三一神,這位三一神經過了種種的過程,要分賜到祂所揀選的人裏面作生命和生命的供應,好產生基督的眾肢體,以形成基督的身體來彰顯三一神。這就是新約的經綸。教導任何的事,甚至是美好的事,合乎聖經的事,只要稍微離開神新約的經綸,仍然會帶進分裂,會被那狡猾者,那惡者,大加利用。因此,我們必須儆醒。(長老訓練第三冊,實行異象的路,四七至四八頁。)

  9. 獨一的工作帶著獨一的目標-建造基督的身體(弗四12,林前十五58,十六10)。

    弗四12:為要成全聖徒,目的是為著職事的工作,為著 3建造基督的身體。

    註3:根據文法結構,“建造基督的身體”就是“職事的工作。”11節那些有恩賜的人,不論作甚麼,只要是職事的工作,就必須是為著建造基督的身體。然而,這建造不是直接由有恩賜的人完成的,乃是由得著有恩賜之人成全的聖徒完成的。

    林前十五58:所以我親愛的弟兄們,你們務要堅固,不可搖動,常常竭力多作主工,因為知道你們的勞苦,在主裏面不是徒然的。

    林前十六10:若是提摩太來到,你們要留心,叫他在你們那裏無所懼怕,因為他作主的工像我一樣。

    我們不該以為,我們能照著我們在這恢復裏的方式,作特殊的工作。我們也許非常有恩賜,並有很大的才能,可以作出一些事。但我們所作出來的,也許與世人作某種事業一樣。我們必須領悟,在主的恢復裏只有一個工作。(主恢復的簡說,四二頁。)

    實際上,在這一個身體裏,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並沒有差別。每一種區別在身體裏都已經完全消失了。在身體裏沒有區域,也沒有猶太人或希利尼人。

    我們若想要藉著所作的來稱義自己,這就算不得甚麼。我們是在地上不同的區域作不同的工作,帶著不同的色彩和不同的味道麼?如果我們這麼作,卻說我們是為著主的恢復,那這是怎樣的恢復?誠實的說,我要告訴你們,沒有一個工作是我們的。加州的工作不是我的,德州的工作不屬於德州的弟兄們,西北區的工作也不屬於那裏的弟兄們。這個工作乃是主獨一的工作。(林前十五58,十六10。)(長老訓練第四冊,關乎主恢復的實行其他幾件要緊的事,二四、四八至四九頁。)

    不叫自己的工作與他人工作相調的作法

    已過有一隱藏的因素,就是不叫自己的工作與他人工作相調的作法。新約向我們揭示,彼得為著主的工作,(主要的在猶太地,)和保羅為著主的工作,(主要的在外邦世界,)都是為著基督的一個身體,沒有任何差異或分離。反之,他們在完成神新約的經綸上是一。彼得工作的果效實現於哥林多,(林前一12,)保羅也的確去耶路撒冷與那裏的使徒和長老交通。(徒十五2,4,二一17~20上。)這樣的交通,就像我們肉身的血液循環一樣,在神聖生命的循環中幫助基督的身體,將我們為著主的恢復不同部分的工作,調和成為一個行動。我們的工作若缺少這樣的交通,也許會發展成為另一個分裂的因素。(主恢復中當前的風波與主今日行動的方向,一七至一八頁。)

    路只有一條。屬靈的事是一元化的:一位神,一位主,一位靈,一個召會,一個身體,一個見證,一條路,一個流,一個工作。如果你不走這條路,你將無路可走。(時代的異象,五四頁。)

  10. 在主行動的獨一水流裏事奉(啟二二1,結四七1,徒十五39)。

    啟二二1:天使又指給我看在城內街道當中一道生命水的河,明亮如水晶,從神和羔羊的寶座流出來。

    結四七1:祂帶我回到殿門,見水從殿的門檻下流出,往東流去;(原來殿面朝東;)這水從檻下,由殿的南邊,在祭壇的南邊往下流。

    徒十五39:於是二人起了 1爭執,甚至彼此分開;巴拿巴帶著馬可,坐船往居比路去。

    註1:巴拿巴和保羅是為主的名不顧性命的人,(26,)但就在他們為信仰爭辯,對抗割禮的異端獲勝後,他們之間竟為其中一人的親屬起了劇烈的爭執,以致彼此分開。這個責任該由巴拿巴承當。因為這事以後,行傳裏的神聖記載,說到主在神新約經綸裏的行動,就不再題巴拿巴了。

    主給我看見,在使徒行傳裏,主工作的流,就是聖靈的流,只有一道。主給我看見在使徒行傳裏,地圖上只有一條線,從耶路撒冷開始,一直到安提阿,又從安提阿到亞西亞,再從那裏轉到歐洲。我看見從來沒有兩道水流,總是只有一道。我對主說,『主,我感謝你。你在中國的工作絕不能有兩道水流。我如果要在華北為著你、憑著你或藉著你有所工作,我就必須先到上海,調在這一道水流裏,好使水流從那裏湧流出來到華北。這樣就只會有一道水流。』(神聖的水流,一四至一五頁。)

    以後到了一九三四年年初,我在上海已經住了將近四個月之後,有一天他(倪弟兄)來找我說,『常受弟兄,這裏同工們都覺得,你要把你的家眷接到上海來,與我們住在一起,一同作工。你把這事帶到主面前,看主怎麼帶領你。』我就照著作了。就在那時我看見了一件事,在使徒行傳這卷書裏只有一道水流,從施恩座開始流到耶路撒冷,又從耶路撒冷經過撒瑪利亞,往北到了安提阿,從安提阿轉到小亞細亞,又到歐洲。你看見在整本使徒行傳裏,在地上主只有一個工作的流。無論何人若不在這流裏,到頭來那一個工作是沒有記錄的。巴拿巴與保羅分手,開始了另一個流,但那也就是他工作記載的終了。主對我說,『你看主工作的流在中國該是一個。它既是開始於上海,你就不該留在北邊有另一個起頭。你必須先跳進上海的這道流,然後在上海的流也纔能去到北邊。你必須保守在一個流裏。』這一點我看得非常清楚。我信那是出於主的,所以我就照他們所說的作了。我先在北方開始了工作,然後來到上海,與他們在一起,與他們同工,因此就成了一個流,一道水流。(正當教會生活的恢復,二八一頁。)

    基督的一個彰顯,是在基督獨一身體之那靈獨一的一裏。(弗四3~4。)沒有那靈,我們就無法有一。這一個彰顯也是在獨一之靈的獨一交通裏,有分於三一神獨一的流。(約壹一3,林後十三14。)只有一位三一神,只有一個交通,一個那靈的流。基督的一個彰顯是在獨一之神的獨一行動裏,為著祂獨一經綸的獨一完成,(弗一10,提前一4下,)並在基督獨一生命的獨一調和裏,為著祂在宇宙中獨一的見證。(林前十二24。)一切都必須是獨一的。如果只有你那一區的一些召會調在一起,那不是獨一的調和;那是『宗派的調和』。(為著基督身體之建造十大緊要的『一』,六五頁。)

    已往我曾告訴你們,主開啟了我的眼睛,使我看見在聖經裏,尤其是在新約,只有一道水流從寶座流出來。(啟二二1。)在五旬節,水流從耶路撒冷開始,流經猶太地,流經撒瑪利亞,到達了安提阿。從那裏這流轉向小亞細亞、西歐、羅馬,甚至也許轉向當時被認為是地極的西班牙。只有一個流;在使徒行傳裏,你無法看見兩個流。

    巴拿巴是絕佳的弟兄,事實上是他把大數的掃羅帶進他的職事裏。(徒十一25~26。)起初是巴拿巴領頭。然而,在他們第一次行程的途中,那靈記載保羅開始領頭,那靈也開始稱掃羅為保羅。(徒十三9。)名字的改變可指明生命裏的改變。從這時起,被聖靈充滿的保羅,在使徒的職事裏一路領頭,連巴拿巴也接受這事實。巴拿巴與保羅是一,去耶路撒冷取得與割禮的攪擾有關的決議。就在那次決議成了給眾召會的規條以後,巴拿巴和掃羅之間起了爭執。(徒十五35~39。)這次爭執不是為大事,乃是為小事。他們彼此分開,不是因著與信仰或基督的元首身分有關的不同意見。他們之間的裂痕不過是一件微小、個人、親密的事。巴拿巴要在他們的行程中帶他的表弟馬可同去,而保羅說不。對我們而言,那是一件小事。但巴拿巴帶著馬可離開保羅以後,使徒行傳裏主的行動就不再有他的記載了。這事的原因是主只顧到一個流。

    一九三三年,倪弟兄請我加入他在上海的工作時,我清楚看見了這件事。那時我在華北作工,在教導聖經上相當有力,前途頗可期待。然而因為我的眼睛得開啟,我就告訴主,我要去上海加入倪弟兄和他的工作。我看見在這地上,主的流,主的水流只有一個。若要華北被主得著,祂必然要藉著同樣的水流來作這事。我必須投入這水流,與這水流是一,讓主湧流。(長老訓練第七冊,同心合意為著主的行動,八二至八三頁。)

李弟兄著重強調以上這十個聖經原則-使徒獨一的教訓和交通、使徒在各召會中都教導相同的事、主向一個召會的說話成為祂向眾召會的說話、基督身體的一、同心合意、思念相同的事、說一樣的話、新約的獨一職事、一個工作帶著一個目標、在主行動的獨一水流裏事奉-因為他領悟,在主的恢復中,這些都是保守一極重要的因素。

我們一直需要記得,我們是在主的恢復裏,並且祂的恢復是獨一的。沒有另一個恢復,正如沒有另一個基督的身體或另一個新約。使徒的交通乃是為著主這獨一恢復的交通。

我們不該以為,我們在這恢復裏能照著自己的方式,作特殊的工作。我們也許非常有恩賜,並有很大的才能,可以作出一些事,但我們所作出來的,也許與世人作某種事業一樣。我們必須領悟,在主的恢復裏只有一個工作。

當我進入這恢復時,我就領悟這恢復是甚麼,並領悟這恢復是獨一的。在我們中間,將這恢復帶到中國的,是倪柝聲弟兄。我若不接受這恢復的路,我在華北可以有一個工作,但我把那個工作放棄了。我完全領悟主只有一個身體,一個工作,一本聖經,一個啟示,一個水流,在一個交通裏。那時倪弟兄正被主使用。我從未想要講說任何與他的教訓不同的事。這不是說,我沒有任何其他的教訓,但我所說的總是跟隨倪弟兄所說的,為要保守主獨一恢復裏獨一的交通。我覺得這樣主觀的與倪弟兄一同有分於主的恢復,乃是一種榮耀。我非常感謝主,祂憐憫了我,幫助我作上好的選擇。在申命記三十三章摩西的祝福裏,有『至寶』一辭。(13~16。)我領悟自己在這恢復裏的年間,主一直把至寶賜給我。這是由於祂的憐憫,一直將我安置並保守在祂的恢復裏。只要我們蒙保守在主的路上,我們就蒙保守在獨一交通的一裏。只有一位主,一個身體,一本聖經,一個神聖的啟示,一個說話,一個恢復,一個交通,一條路,來實行這恢復。(長老訓練第十冊,長老職分與神命定之路﹝二﹞,一四○至一四二頁。)

二、同工們在保守眾召會免於不同的教訓之事上的職責

不僅如此,新約再清楚不過的啟示,在工作中領頭的人有其立場,甚至有其義務,要勸勉、調整、囑咐、勸戒、並警告眾聖徒,以對抗不同的教訓(包括偏離以上聖經的原則)所產生的破壞(提前一3~4,羅十六17,林前四14,十一17上,弗四14,帖後三6,提前六3~5,提後一13,二2,三5,三14,四2下,彼前五1,猶3)。

提前一3~4:[3]我往馬其頓去的時候,曾勸你仍住在以弗所,好囑咐那幾個人,不可教導與神的經綸 3不同的事,[4]也不可注意虛構無稽之事,和無窮的家譜;這等事只引起辯論,對於神在信仰裏的經綸並無助益。

3節註3:…現在,從提前到腓利門,對召會實行的一面有詳細的啟示,說到地方召會的行政和牧養。這面所需要的第一件事,就是終止異議者那些使聖徒偏離神新約經綸中心線及其終極目標的不同教訓。(4~6。)在3~4、6~7,六3~5、20~21不同的教訓,以及在四1~3的異端,乃是召會敗落、墮落並變質的種子、根源,是後書所要對付的。

羅十六17:弟兄們,那些造成分立和絆跌之事,違反你們所學之教訓的人,我懇求你們要留意,並要 2避開他們。

註2:在十四章,保羅對於接納在道理或作法上不同的人,十分寬大容讓。但在這裏,他堅決斷然的要我們避開那些持異議、造成分立和絆跌人的人。兩面都是為著維持基督身體的一,使我們能過正常的召會生活。

林前四14:我寫這些話,…乃像勸戒我親愛的兒女一樣。

林前十一17上:然而,我要吩咐一事…。

弗四14: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為波浪漂來漂去,並為一切 3教訓之風所搖蕩,這教訓是在於人的 4欺騙手法,在於將人引入 5錯謬 6系統的詭詐作為。

註3:任何使信徒受打岔離開基督與召會的教訓,即使是合乎聖經的,都是將他們從神的中心定旨帶開的風。

註4:原文指擲骰子之人的欺騙手法。詭詐作為也指賭博者的把戲。教訓之風是把信徒吹離基督與召會。此乃撒但以其狡詐,利用人的欺騙手法和詭詐作為,所鼓動的騙言,為要阻撓神建造基督身體的永遠定旨。

註5:欺騙手法是屬人的,錯謬系統是屬撒但的,與那惡者所設計欺詐的教訓有關,使聖徒從基督與召會生活岔開。

註6:分裂的教訓為撒但所組織並系統化,造成嚴重的錯謬,因而破壞基督身體生活實行的一。

帖後三6:弟兄們,我們在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裏囑咐你們,凡有弟兄不按規矩、且不照著你們從我們所受的傳授而行,就當遠離他。

提前六3~5:[3]若有人教導的不同,不贊同健康的話,就是我們主耶穌基督的話,以及那合乎敬虔的教訓,[4]他是 1為高傲所蒙蔽,一無所知,卻 2好問難,爭辯言辭,由此就生出嫉妒、爭競、 3毀謗、惡意的猜疑,[5]以及那敗壞了心思,…而失喪了真理之人 4無止境的爭論。

4節註1:凡與主健康的話不同的教訓,總是出於人那蒙蔽自己的高傲與自大。

4節註2:問難和爭辯言辭都是病。這裏的“病,”乃是與3節的“健康”相對。

4節註3:直譯,褻瀆。與西三8者同,是指毀謗、咒罵人,不是指褻瀆神。

5節註4:或,不住的爭吵。

提後一13:你從我聽的那健康話語的規範,要用基督耶穌裏的信和愛持守著。

提後二2:你在許多見證人面前從我所聽見的,要託付那忠信、能教導別人的人。

提後三5:有敬虔的外形,卻否認了敬虔的能力;這等人你要躲開。

提後三14:但你 1所學習、所確信的,要活在其中,因為知道你是跟誰學的。

註1:提摩太從使徒所學習並他所確信的,乃是新約內容的重要部分,這部分完成了神聖的啟示。(西一25。)因此,他對新約的大部分有實際的領略。

提後四2下:…用全般的恆忍和教訓,叫人知罪自責,譴責人,勸勉人。

彼前五1:所以,我這同作長老,作基督受苦的見證人,並同享那將要顯出之榮耀的,勸你們中間作長老的人。

猶3:親愛的,我盡心竭力要寫信給你們,論到我們共享之救恩的時候,就不得不寫信勸你們,要為那一次永遠交付聖徒的信仰竭力爭辯。

領導是在使徒的教訓裏產生,加強,並受限制、約束的。在提前一章三至四節,保羅囑咐提摩太仍住在以弗所,為著一個特定的目的作一件事。提摩太在那裏是要囑咐那些有異議的人,不要教導與神在信仰裏的經綸不同的事。他必須囑咐這些人,不要教導與使徒的教訓不同的事。使徒的教訓乃是關於神新約的經綸,將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分賜到祂所揀選並救贖的人裏面,使基督得著一個身體彰顯祂自己,並使三一神能在新耶路撒冷得著完全而永遠的彰顯。任何傳講或教導的執事,都必須完成這樣的職事。否則這個傳道人或這個執事就應當受限制。保羅有權柄囑咐人,不要教導與神經綸不同的事。提摩太是要告訴那些有異議的人,他們那樣的教導,必須受約束並被規正。提摩太前書給我們看見,有一個領導可以囑咐人教導正確的事。

保羅在他新約職事的工作裏,運用領頭的身分規正那些教導錯誤的人。約翰也運用他的領頭身分,囑咐信徒不要接納那些教導異端,就是不照著使徒教訓施教的人。凡有分於新約經綸職事的使徒們,的確運用了領頭的身分。(神命定實行新約經綸的路,一八六至一八七頁。)

不可教導不同的事

這就是何以保羅在混亂的環境中,在他與同工們工作了許多年之後,寫了提摩太前書。這封書信完全是一種豫防注射。當召會往前去的時候,有一種又一種的毒素注射到基督徒的召會中。保羅在他著作的職事結束時,寫了提摩太前書,給召會豫防注射,以對抗這一切毒素。然而,在這封書信開頭的話裏,我們對保羅寫的方式可能不覺得很嚴重:『我往馬其頓去的時候,曾勸你仍住在以弗所,好囑咐那幾個人,不可教導與神的經綸不同的事。』(提前一3。)『不可教導…不同的事』這短句似乎很簡單。你若僅僅讀這短句,你不會覺得不同教訓的嚴重性。我們不以為這是嚴重的,實際上非常嚴重。教導不同的事,會把人殺死,拆毀神的建造,而廢除神的整個經綸。我們都必須看見,甚至教導一點點不同的事,也會將主的恢復拆毀。有一句格言說,『一言興邦,一言喪邦。』你無須釋放一篇完整的信息。只要說一句話,表達出你的那一種觀念,就把一切都拆毀了。我們必須看見職事是『可怕的』。你的說話能建造,也能拆毀。很可能你的說話是在拆毀、消殺並廢除。(長老訓練第三冊,實行異象的路,四○至四一頁。)

教導合乎聖經還不彀

請不要有平安和把握說,只要你教導的事合乎聖經,就沒有問題了。不,可能很有問題,因為你的教訓造成分裂。甚至正確的教訓也造成分裂。我們都必須看見,一般說來,各個公會並沒有教導錯誤的東西。他們都盡心竭力教導正確的東西,合乎聖經的東西。然而,最終基督的身體卻被分割了。我們感謝主,成千的傳教士往中國去。他們把聖經、福音和主的名帶到中國去,他們把相當數目神所揀選的人帶進基督的救恩裏。藉著他們,古老、保守的中國人敞開接受主的事物。沒有人能否認這一點。但在另一面,有一些傳教士到中國去,照著他們的觀念教導不同的東西。結果,他們把分裂帶到那裏,把基督在中國的身體切成碎片,永遠不得醫治。這是何等可怕的光景!他們作了正確的事,傳講了正確的東西,卻帶進可怕的結果。誰要對這事負責?是那些教導正確的東西卻造成分裂的教師。這真是可怕。
我們從經歷中曉得,傳不同教訓的人,是頭一個被犧牲的人。這就是說,如果你傳不同的教訓,你不是冒著犧牲主恢復的危險,乃是冒著犧牲你自己的危險。我們都需要實行保羅給提摩太的話:『我往馬其頓去的時候,曾勸你仍住在以弗所,好囑咐那幾個人,不可教導與神的經綸不同的事。』(提前一3。)我們不該教導與神的經綸不同的事,我們都該說一樣的話。(長老訓練第三冊,實行異象的路,四○至四一、四三至四四、一三五頁。)

禁止教導不同的事

在提前一章三節,保羅說他勸提摩太仍住在以弗所,好囑咐那幾個人不可教導不同的事。教導不同的事就是教導與使徒所教訓的不同的事,也就是教導與神新約經綸不同的事。(提前一4。)這指明所有施教者在眾召會裏都應當照著使徒的教訓教導相同的事。當然,這也指明眾召會在教訓的事上應當是一。(今日主恢復中內在的難處及其合乎聖經的救治,三二至三三頁。)

要明白提摩太前書,就必須先了解這卷書的寫作背景。行傳二十章記載,保羅在往耶路撒冷的路上,打發人去請以弗所的長老來,對他們講說嚴肅且重要的話,說他在他們中間三年之久,凡關乎神旨意的,沒有一樣向他們避諱不說。(20,27,31。)這意思是,保羅把神在新約裏的啟示,都向他們傳講得完備而透徹。然後他說,『我知道我離開以後,必有兇暴的豺狼進入你們中間,不愛惜羊群。』(29。)這裏的豺狼是指那些猶太化的信徒,他們在召會中作不健康的工作,講不健康的話。不健康的話就是害人的話,有毒的話;從這一面意義說,講說不同教訓,講不健康之話的人,就如同豺狼一樣,是損傷人、毒害人、不供應人的。

主在約翰十章說,祂是好牧人,祂來了,是要為人捨命,好叫人得生命。(10~11。)主也說,狼來了不是叫羊得生命,而是叫羊受傷害。(12。)所以那些在召會中叫人受傷害的就是豺狼。講不同道理的人,表面看也是神的百姓,他們所傳講那些不同的道理,就是不健康的教訓;不健康就是不供應人生命,就一面說乃是損傷人的。好比人喫的食物,若是不健康,就是有害的。不健康的東西喫了,不但無益,反叫人受消耗,損傷人身體的健康,影響人肉身的生命。(時代的異象,六二至六三頁。)

同工們有責任防止不同的教訓侵入眾召會,這是極其重要的,因為 新約的領導主要在於使徒的教訓和交通。同工們藉著他們對眾召會中眾長老,連同眾聖徒的教導和交通,而盡其職責。 

三、長老們的責任-保護群羊

『分析和回應』一文認為,使徒在彼前五章二節和行傳二十章二十八至二十九節對長老們的話僅僅是關於『長老牧養並保護群羊』,與『一個出版』並無關係,而『主恢復中的文字工作』一文,為錯誤的應用。事實上,這幾處經節正切中此一主題。

徒二十28~30:[28]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神的召會,就是祂用自己的血所買來的。[29]我知道我離開以後,必有兇暴的豺狼進入你們中間,不愛惜羊群。[30]就是你們中間,也必有人起來,說悖謬的話,要勾引門徒跟從他們。 

使徒保羅囑咐長老們照顧召會,要保護召會,脫離從外面進來的兇暴豺狼,以及從信徒中間起來說悖謬的話、要勾引門徒跟從他們的人。根據新約,長老們在主面前背負一特別的責任,就是盡監督的職分,保護在他們照顧之下的地方召會和眾聖徒,使其不受不健康且破壞人之教訓的侵擾。(彼前五1~2,多一7上,9,來十三17。)今日的確需要這樣的監督職分!

彼前五1~2:[1]所以,我這同作長老,作基督受苦的見證人,並同享那將要顯出之榮耀的,勸你們中間作長老的人,[2]務要牧養你們中間神的群羊,按著神監督他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不是為著卑鄙的利益,乃是出於熱切。

多一7上,9:[7]因為監督是神的管家,必須無可指責,…[9] 1堅守那按照使徒 2教訓 3可信靠的話,好能用健康的教訓勸勉人,又能 5使那些 6反對的人知罪自責。

9節註1:長老是為著在地方召會中執行神的行政而設立的,使良好的秩序在召會中得以維持。要成就這事,長老必須堅守那按照使徒教訓可信靠的話,使他們能制止說攪擾話的人,並平息紛亂的局面。(9~14。)

9節註2:指使徒的教訓;(徒二42;)這些教訓至終成了新約。這指明:(一)眾召會是按照使徒的教訓建立的,也是憑著遵守使徒的教訓存在的;(二)眾召會的秩序,是憑著那按照使徒教訓所教導可信靠的話,得以維持的。召會的混亂主要的是由於偏離使徒的教訓。我們要對抗這事,就必須堅守眾召會中,按照使徒教訓所教導可信靠的話。在黑暗混亂的局面中,我們必須堅守新約裏光照並規正的話,就是使徒的教訓。要維持召會的秩序,除了長老職任以外,還需要有使徒按照神啟示的話語。

9節註3:指在召會中按照使徒教訓所教導,可信、可靠、真實的話。地方召會中的長老應當堅守這種健康的話,使他們能盡教導的職責。(提前三2,五17。)

9節註5:即揭露事情的真實特性,使人知罪自責,因此是藉暴露人的過錯責備人。在弗五11、13,本辭譯為責備。

9節註6:或,反駁的人。 

來十三17:你們要信從那些帶領你們的,且要服從;因他們為你們的魂儆醒,好像要交賬的人;你們要使他們歡樂的作這事,不至歎息;若歎息,就與你們無益了。

李弟兄說到受約束只有一個出版,最清楚的話之一,見於一九八六年二月長老訓練所釋放的其中一篇信息,篇題為:『長老職分與全時間者訓練的基本原則』。在該段話的結語中,他囑咐長老們,在他們當地要顧到不同出版的事,以吞沒異議,指明弟兄們應當基於他的交通,『對長老職分作些調整』。

我們中間有些弟兄仍在出版刊物,這很困擾我。照著我可靠的觀察,那些刊物沒有新的亮光或生命的供應。其中也許含有一些聖經的道理,但任何生命或亮光的點都採自水流職事的刊物,幾乎沒有一項生命或亮光是我們的刊物所沒有論到的。基於這事實,這些弟兄為何需要出版他們的刊物?因為所有的刊物都是我的,我就很難說這樣的話。但我被迫說真話:因著出版你自己的刊物,你浪費你的時間和金錢,你浪費聖徒擺上的金錢,你也浪費他們讀你刊物的時間。在我們中間其他的刊物中,糧食、生命的供應、和真正的光照在那裏?要確信在每種水流職事的刊物中,確實至少有一個主要的啟示。

…即使我在中國大陸寫了一些書,我也從來不敢自己出版甚麼,我不喜歡有另一種聲音。我們的聲音必須是一,所以我們必須受約束只有一種出版。我召聚寫作之人的特會,用意是要鼓勵你們寫點東西,但不是以已過所發生的那種方式;這交通會保守並保護我們不非法行事。

…我勸你們眾人要顧到這事。你必須吞沒異議,不要讓異議吞喫你。
我盼望這交通會給眾召會一些幫助。要接受這些原則,在主面前禱告,並且考慮你所在之地真實的光景,然後你就能對長老職分作些調整。
(長老訓練第八冊,主當前行動的命脈,一七一至一七三頁。)[粗體為筆者加示]

同工們在聚會中將『主恢復中的文字工作』一文交付與長老們,在聚會末了,同工們也照樣說明,他們的負擔已藉他們的交通釋放出來,現在,長老們該負起責任,考慮如何(不是要不要)將同工們的交通應用在他們各地的情形裏。因此,不僅同工們交通的內容,甚至交通與眾召會的方式,都完全是根據聖經的榜樣和李弟兄的實行。

四、公開發表異議是不合乎聖經的行為

對相調同工們、水流職事站、以及同工們在『主恢復中的文字工作』一文中的交通,公開發表異議,並無聖經根據。此類混亂且沒有原則的行為與前面已題及之聖經原則完全相反,因此亦為聖經所強烈警戒者(林前十一16,羅十六17,多三10,加五19上,20下,林前十一19)。

林前十一16:若有人想要強辯,我們卻沒有 1這樣的規矩,神的眾召會也沒有。

註1:指強辯、爭辯、爭論的規矩。無論是使徒自己,或是眾召會,都不能容忍人強辯使徒的教訓。

羅十六17:弟兄們,那些造成分立和 1絆跌之事,違反你們所學之教訓的人,我懇求你們要留意,並要 2避開他們。

註1:指被絆跌而離開召會的生活。這必是因著不同的意見和教訓。

註2:在十四章,保羅對於接納在道理或作法上不同的人,十分寬大容讓。但在這裏,他堅決斷然的要我們避開那些持異議、造成分立和絆跌人的人。兩面都是為著維持基督身體的一,使我們能過正常的召會生活。

多三10: 1分門結黨的人,警戒過一兩次,就要 2拒絕。

註1:指異端、分派的人,在召會中照著自己的意見形成派別,而造成分裂。(見彼後二1註3。)前節所說智慧派的猶太教,應當與此有關。

註2:為了在召會中維持良好的秩序,分門結黨和分裂的人,警戒過一兩次,就要拒絕。這是為著召會的益處,而停止與傳播分裂的人交往。

加五19上,20下:[19]肉體的行為,都是明顯的,就是… 4宗派。

20節註4:原文與彼後二1的異端同字。在此指“意見的派別,”(達祕新譯本,)派系。

林前十一19:在你們中間不免有 1派別,好叫那些 2蒙稱許的人在你們中間 3顯明出來。

註1:指宗派,不同意見的派別,如在加五20者。

註2:意經過試驗,符合要求。

註3:宗派有助於使蒙稱許的人顯明出來,因他們不是分門結黨的人。

哥林多前書有兩節說到蒙頭,給我們看見我們在實行上需要是一。關於蒙頭的事有許多不同的思想,但保羅在十一章十六節告訴聖徒們不要為這事強辯:『若有人想要強辯,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神的眾召會也沒有。』這裏的規矩是強辯、爭辯、爭論的規矩。無論是使徒自己,或是眾召會,都不能容忍人強辯使徒的教訓。這裏的眾召會指明,所有的地方召會雖是各自獨立的,卻都照著使徒的教訓一致行動。所有召會的實行都該是獨一的。(長老訓練第七冊,同心合意為著主的行動,四三至四四頁。)

在羅馬十六章十七節,使徒吩咐我們,要避開那些製造分裂的人;在提多書三章十節他吩咐我們,分門結黨的人,警戒過一兩次,就要拒絕。按照羅馬十四章一節至十五章十三節,我們必須接納所有的真信徒,不論他們在道理上或外面的實行上是否有不同的看法。然而,我們不能忍受任何種的分裂,因為分裂褻瀆三一神的身位,破壞基督身體的構成和基督身體的實行。按照使徒保羅在羅馬十六章十七節和提多書三章十節清楚而明確的話,我們必須避開那些故意製造分立的人,也必須拒絕那些特意接觸人,為要破壞人的人。(關於主的恢復和我們當前的需要,一○六至一○七頁。)

第一件事是製造分裂,造成分立和絆跌之事,違反使徒的教訓。(羅十六17。)在羅馬十四章保羅說,我們必須接納各種真信徒,無論他們謹守某些日子或認為日日都一樣,無論他們喫蔬菜或喫肉。(羅十四1~6。)然後,在十五章保羅說,我們必須照著基督接納真信徒。(羅十五5~7。)在這幾段話裏,保羅心地非常寬宏,非常寬大,就一面說,也非常自由。但在十六章末了保羅說,『弟兄們,那些造成分立和絆跌之事,違反你們所學之教訓的人,我懇求你們要留意,並要避開他們。』這兩件事-造成分立和絆跌之事-一直也仍然在我們中間進行著。因此,那些造成分立和絆跌之事,違反我們從使徒所學之事的人,我們需要留意,並且必須避開他們。

在對付製造分裂之人的事上,我們也必須接受保羅在提多書三章十節的話:『分門結黨的人,警戒過一兩次,就要拒絕。』分門結黨的人就是製造分裂、結黨的人。照著保羅在羅馬十六章十七節和提多書三章十節的話,這樣的人警戒過一兩次,就必須拒絕,並且避開他們。這樣作就是對這樣的人施行隔離檢疫。對人施行隔離檢疫,意思不是我們恨惡那人。倘若家中的一員患了傳染病,為著全家人的安全,其餘的家人就需要對他施行隔離檢疫。否則,全家人都會受影響。同樣,要實行保羅在羅馬十六章十七節和提多書三章十節的話,就要對基督身體裏製造分裂的肢體施行隔離檢疫。這不是我的教訓,乃是我將聖言向你們陳明。(主恢復的簡說,四九至五○頁。)

在我們中間可能有一些搞分裂的肢體。保羅在羅馬十六章十七節說到這些人,那裏說,『弟兄們,那些造成分立和絆跌之事,違反你們所學之教訓的人,我懇求你們要留意,並要避開他們。』有些人故意造成分立。我們必須避開這些造成分立的人。提多書三章十節說,我們必須拒絕分門結黨的肢體。有些肢體分門結黨、並分立得很厲害,他們接觸人的目的就是要造成分立。今天有些人就像這樣,他們有意留在我們中間,為要散佈他們的毒素。毫無疑問的,他們乃是造成分立的人,他們是分門結黨的。他們既是製造分裂的,我們就必須避開他們,他們雖經一再警告,仍然是分門結黨的,我們就必須拒絕他們。(基督身體的內在觀點,一二二頁。)

羅馬十六章十七節囑咐我們,要避開那些造成分立和絆跌之事,違反使徒之教訓的人。我們必須避開任何造成分立的人,不該接觸這樣的人,與他們交通。這是另一種排除在基督身體交通之外的情形。

使徒在羅馬十六章十七節囑咐要對付分裂的人,有些人說這話不該應用到今天在主恢復裏造成分立的人身上。他們說,羅馬十六章十七節是指那些不服事我們的主,只服事自己肚腹的人,如下節所題的,而今天在主的恢復裏造成分立的人不是這種人。但我們需要領悟,在羅馬十六章十七節使徒定罪造成分立的行動;無論造成分立的是怎樣的人,造成分立都是被定罪的。一位弟兄作基督徒也許每一面都非常正確,但他若在召會裏或在眾召會中間造成分立,他就該如使徒所囑咐的,被定罪並隔離。(新約的職事以及使徒的教訓和交通,二九頁。)

製造分立的人起來

在羅馬十六章十七節,保羅說,『弟兄們,那些造成分立和絆跌之事,違反你們所學之教訓的人,我懇求你們要留意,並要避開他們。』這指明製造分立的人已經起來了。

分門結黨的人(分派的人)存在於召會中

在提多書三章十節保羅說,『分門結黨的人,警戒過一兩次,就要拒絕。』這告訴我們,分門結黨的人(分派的人)存在於召會中。這樣分派的人在召會中按照他們自己的意見結黨,就造成分裂。(在舊造裏撒但的混亂以及為著新造的神聖經綸,六一頁。)

回顧我們當前的光景,在眾召會領頭的弟兄們亟需警戒眾聖徒提防那些散播分裂與混亂的人。那些毀壞神建造的人,乃是隱藏於『憂心』主恢復的面具背後,意圖引導眾召會及眾聖徒偏離這些已保護我們多年的聖經原則。對於同工們在『主恢復中的文字工作』一文中的交通,有人發表不同的教訓和反對的文字,其中有許多已藉著網際網路(包括登載於召會網站上)散佈至全球各處。此種異議廣為流傳,與多年前的另一事件極為相似,當時有幾位在安那翰召會作長老的人『不法』的散佈異議之意見,遂有數位同工-Francis Ball,Titus Chu,Les Cites,Eugene C. Gruhler,Joel W. Kennon,David Lutz,Benson Phillips,James Reetzke Sr.-具名,以公開信予以回應。

我們寫信給你們,不是要干涉安那翰召會的事務,而是對你們不法的分發你們關於召會事務之立場的聲明,作合理的反應。如果關於你們立場的刊物只限於你們一地,事情就不一樣了...。

我們再三強調這一點,因為在我們看來,安那翰召會的行政已經變得與別地召會的行政性質不同了;又因為這新立場的聲明毫無忌憚的分發出去,直接攻擊我們在主恢復裏到目前為止一直所實行的。(給一九八八年八月二十八日安那翰召會聚會中說話者的公開信,九頁。)

五、在主的職事裏只有一個號聲

最後,關於『分析和回應』一文所宣稱,林前十四章八節已被同工們『借用於不相干的背景中』,我們必須認清此等宣稱的錯謬。著者反對這樣的解釋,實際上是反對我們李常受弟兄的職事,也暴露出著者對保羅著作之全部聖經背景的無知。自一九八四年,李弟兄召聚了一連串緊急長老訓練,因為在主的恢復中,有一種分裂的傾向,其起因主要是由於一些工人在主的恢復裏作自己的工,如同『諸侯』一樣。

今年三月間在印尼有一次國際相調特會,需要八位釋放話語的弟兄。他們來問我:『我們去該怎麼作?』我說,你們去要作身體的工作,不要像已往,各作各的工;有了一個小區域,就成了一個山寨,結果各作各的山寨,各佔各的山頭,都變作諸侯了。

從一九八四年開始,我數次召聚緊急長老同工聚會,就是為著這件事。我說,我所以召開緊急聚會,乃是因為我看出,我們中間有分裂的傾向。我釋放了一系列的真理,後來印成了八本書,(見『長老訓練』第一至八冊,)你們都應該去讀一讀。我曾說,諸侯的時代過去了,你們不要再去作諸侯的工作。同工們都該出去,但千萬不要作山寨的工作、諸侯的工作,只要作主的恢復。我們都作主的恢復,那就是一個身體。若只是三五個同心的人去搞個小區域,那樣作出來的不是合一,也不是同心合意,而是製造分裂。近年來風波的產生,原因就在於此。(聖經中管制並支配我們的異象,三○至三一頁。)

在這種背景之下,在一九八六年長老訓練,一篇標題為:『在主的職事裏不吹無定的號聲』的信息中,李弟兄應用林前十四章八節(連同民數記十章九節,士師記七章十八節,提摩太後書二章三節),說到在主的恢復裏,藉著職事,只吹一個明確的號聲。

林前十四8:若吹無定的號聲,誰能豫備打仗?

民十9:你們在自己的地,與欺壓你們的敵人打仗,就要用號吹出大聲,使你們在耶和華你們的神面前得蒙記念,也蒙拯救脫離仇敵。

士七18:我和一切跟隨我的人吹角的時候,你們也要在全營的四圍吹角,喊叫說,耶和華和基甸的刀!

提後二3:你要和我同受苦難,好像基督耶穌的精 1兵。

註1:使徒認為他們的職事乃是為著基督的爭戰,正如民四23、30、35,把祭司的事奉看作服役,爭戰。

有些所謂的工人、帶領人,喜歡以為自己能採取另一條線,不跟隨職事裏的一條線。他們也許認為這和說方言沒有明確的繙譯一樣,不過是一件小事,不需要太加注意。已往我自己也多多少少有這種思想。雖然我說了這樣嚴肅的話,我的容忍結束了,但有些弟兄也許覺得,(不是消極的,乃是非常積極的,)他們愛我,他們不認為我需要對這樣的小事那樣嚴肅。已往我有同樣的思想,但藉著我的研讀,我看見在新約裏,吹號叫人豫備打仗的例證只用在哥林多前書。哥林多前書這個例證不是用來說到基督在祂神格裏的身位,或基督重大、永遠的救贖。這個例證是用在次要的點上,就是繙方言。

讓我們讀林前十四章六至九節,看看這個例證的上下文:『弟兄們,我到你們那裏去,若只說方言,與你們有甚麼益處?除非我用啟示,或知識,或豫言,或教訓,對你們講說。就是那無生命而發聲之物,或簫、或琴,若發出來的聲調沒有分別,怎能知道所吹所彈的是甚麼?若吹無定的號聲,誰能豫備打仗?你們也是如此,若不用舌頭說容易明白的話,人怎能知道你所說的是甚麼?這樣,你們就是向空氣說話了。』這是關於說方言的事,我們認為這件事很小,使徒保羅卻在這節插進『打仗』一辭。我們中間沒有人會認為打仗是小事。打仗的軍隊需要士氣,就是爭戰的同心協力。為了維持這種士氣,甚至對最小問題的一些異議也必須消殺。那些微的異議談話若不消殺,士氣就會消滅。不再有士氣,軍隊必然會打敗仗。這警告我,主的職事是嚴肅的。主的職事就像吹號,叫軍隊前去打仗。(民十9,士七18。)主的職事是爭戰的事。(新約聖經恢復本提後二3與註1。)(長老訓練第七冊,同心合意為著主的行動,七二至七四頁。)

事實上,李弟兄在一九八六年所說的話並不是第一次。早在一九七五年,他就曾將林前十四章八節應用於吹號之事上。

神不會差遣許多吹號的人在軍隊征戰的時候吹不同的號聲。(林前十四8,民十9,士七18。)這會造成混亂。神是更有智慧的,祂只會興起一個吹號者,發出一個呼召,吹出一個聲音,使祂的子民在地上可以邁步前進。(譯自『耶穌的見證』,中文尚未出書。)

以上兩次,李弟兄都指出,在主的恢復中有 一般的職事在領導,若有不同的說話,與這職事所吹的一個號聲不同,就會在聖徒中間產生無定和混亂的情形。李弟兄在一九八○年代一連串長老訓練中,表達他的願望,盼望有恩賜的弟兄們把他們個人的職事擺在一邊,好能有明確的號聲,帶領主恢復中的聖徒爭戰,以完成神永遠的經綸。他進一步指出,吹號對文字工作的重要性,過於口傳的職事。

受約束只有一個出版

有一件事給主的恢復造成麻煩,就是我們有不同的出版。我們若對主的恢復認真,就必須避免任何一種在難處上的牽連。我們在中國大陸時,只有倪弟兄有出版,福音書房單單也惟獨屬於他。他請我協助文字工作。我的確寫了一些書,其中一本是論到基督的家譜,一本是彭伯(Pember)所著『地的最早時期』的部分繙譯,以及一些關於諸天之國的書。我自己從未出版任何東西,我總是將我的稿件寄到在倪弟兄和他助手之下的福音書房;我的稿件該不該刊登,在於他們的分辨。我喜歡有人檢核我的作品,看看在真理上是否有些不準確。寫書解釋諸天的國,不是小事。我喜歡我的材料經過他們的檢核,這幫助且保護我。眼科專家俞弟兄,繙譯了一些奧祕派的書,但他沒有出版任何東西。我們只有一種出版,一切都是經過倪弟兄的福音書房出版的,因為出版其實就是吹號。 吹號不僅是在口頭的信息中,更是在文字上 。(長老訓練第八冊,主當前行動的命脈,一七○至一七一頁。)[粗體為筆者加示]

保羅在行傳二十章二十六至二十七節的話是李弟兄對於林前十四章八節解釋的基礎。在行傳裏,保羅告訴以弗所的長老,他在眾人的血上是潔淨的,因為神的旨意,他並沒有一樣避諱不告訴他們。這話是直接引用神對以西結的囑咐,主立以西結作守望的人,吹角警戒祂的子民,有仇敵要來攻擊他們(結三三1~6)。保羅宣告神全部的旨意,包括他對長老們所說指引和警戒的話,乃是他在新約職事裏的吹號。

徒二十26~27:[26]所以我今日向你們見證,我在眾人的血上是潔淨的。[27]因為神的旨意,我並沒有一樣避諱不告訴你們。

結三三1~6:[1]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2]人子阿,你要告訴本族的子民說,我若使刀劍臨到那一地,那一地的民從他們中間選取一人,立他為守望的,[3]他見刀劍臨到那地,就吹角警戒眾民,[4]凡聽見角聲不受警戒的,刀劍若來除滅了他,流他血的罪就必歸到他自己的頭上。[5]他聽見角聲,不受警戒,流他血的罪必歸到他自己的身上;他若受警戒,便是救了自己的性命。[6]倘若守望的人見刀劍臨到,卻不吹角,以致眾民未受警戒,刀劍來除滅了他們中間的一個人,他雖然因自己的罪孽被除滅,我卻要從守望的人手中追討流他血的罪。

拒絕將林前十四章八節應用於主的職事需要一個號聲,或是說這節並非應用於只有一個出版之事,二者不僅是拒絕相調同工們的交通,更是反對李弟兄對於本節在我們光景裏的應用。此種行為無疑是推翻了我們弟兄的交通,不顧他所說,如何藉著在執行主的職事上受限制,而保守主恢復中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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